出台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贸易融资局势如何
大连中支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意见》涵盖了总体要求、支持重点、信贷管理、融资模式、保障机制共五项内容、18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征信、支付清算、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方面的管理职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根据记者肖林江、通讯员寇楠报道。如今为贯彻落实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金融在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积极作用,近日,人行大连中支制定出台了《金融支持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大连中支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意见》涵盖了总体要求、支持重点、信贷管理、融资模式、保障机制共五项内容、18条具体措施。
在支持对象方面,《意见》明确要突出做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海洋新兴产业等八大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重点加大对网络产业基地、集成电路产业基地、半导体照明产业基地、高端软件及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等12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的信贷支持。在保障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骨干企业、重大科技项目信贷资金的同时,积极支持创新能力强、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营效益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此外,还要积极加强与科研院所、技术创新联盟、研发中心的金融合作,推动形成多层次的科技金融支持体系。
在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和机制方面,《意见》鼓励各金融机构要研究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制定专门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简化信贷审批手续。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金融服务团队。进一步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商誉等无形资产价值、企业家个人信用等非财务因素,灵活有效地划分企业信用等级。
在创新融资模式方面,《意见》提出应加大推广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和金融仓储融资模式。积极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合同能源融资、绿色消费信贷等绿色金融产品。运用贸易融资产品,积极满足外向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贸易资金需求。加强与出口信用保险(放心保)机构的合作,推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依托三方合作备忘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发行各类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积极做好支付结算、现金管理、财务顾问、公司理财、网络银行、企业年金、保理等多样化和综合性的金融服务。
在融资保障机制方面,《意见》强调人民银行大连中支将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业务提供流动性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次级债券和混合资本债券,增强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的资金和资本实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征信、支付清算、跨境人民币结算等方面的管理职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