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国检为外贸企业减负 出口活畜活禽检疫费全免
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继续执行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对其它出口农产
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继续执行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对其它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降低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检验费30%。对2009年新增纳入《法检目录》或增补进(出)口海关监管条件的商品,设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为止的过渡期,不收取任何检验检疫费用。根据汕头外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