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乡镇银行监管加码 银监会“有保有压”监管银行放贷
在针对理财产品的“8号文”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同时,银监会还在信贷政策上出炉新一轮监管政策。银监会还表示,对于涉农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较高的地区和机构,要加强不良贷款的回收和新增贷款的精细化管理,努力改善涉农贷款风险状况,对于涉农不良贷款出现反弹的,要采取坚决措施遏制上升势头。
在针对理财产品的“8号文”引起外界广泛关注的同时,银监会还在信贷政策上出炉新一轮监管政策。上周末,记者从银监会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为工作目标,并对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筹建同城支行时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不过在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的同时,消息指,银监会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影子银行关联业务等重点领域风险方面采取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近期已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重点压缩县及县以下平台贷款。
保:同城支行筹建获优惠
银监会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商业银行在差异化竞争中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提出了15条具体措施,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引导商业银行由单纯提供融资服务转向提供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引导商业银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抵质押方式,研究发展网络融资平台,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渠道。
在前期银行力推的小微企业金融债上,银监会进一步明确,将有序开展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申报,并对发债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优先选择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效显著、风险管控水平较高的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
并且《意见》明确,对于小微企业授信客户数占该行所有企业授信客户数以及最近六个月月末平均授信余额占该行企业授信余额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商业银行,各银监局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可允许其一次同时筹建多家同城支行,且不受“每次批量申请的间隔期限不得少于半年”的限制。
银行业界人士分析认为,这是《意见》最大的亮点之一,意味着监管层对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在监管指标上提高了容忍度,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上获得正向激励。另有消息人士透露,监管层还在酝酿小微企业信贷在存贷比考核方面亦给予一定优惠,不过目前暂未有官方消息出炉。
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末,全国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包括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余额达14.77万亿元,其中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12.04万亿元,比全部贷款增速高2.62个百分点,增量比上年同期多19.6亿元,已连续4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压:重点压缩县以下平台贷
值得注意的是,在小微企业信贷不断获得政策倾斜的同时,一些高风险领域正在越来越受到监管层的严控。外媒报道称,中国银监会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从严控制平台贷款,平台贷款余额只降不增,以规避地方融资平台与“影子银行”关联业务风险。
而记者则在银监会新近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银监会确有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涉农贷款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违规新增融资平台贷款,重点加强贷款投向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涉农信贷资金被挪用风险。
银监会还表示,对于涉农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较高的地区和机构,要加强不良贷款的回收和新增贷款的精细化管理,努力改善涉农贷款风险状况,对于涉农不良贷款出现反弹的,要采取坚决措施遏制上升势头。
消息称,监管层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重点压缩县及县以下平台贷款。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不得通过购买平台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等方式向平台提供融资。农村金融机构不得挤占信贷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更严禁省联社组织辖内机构集中购买或抽调基层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村镇银行原则上不得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记者刘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