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否认拟成盛京银行第一股东 2012预增90-140%
针对收购盛京银行股份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的报道,方正证券 4月1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该传闻不属实。同日公司公告称,2013年3月29日,公司获得确认,应当自取得对盛京银行的股权之日起采用权益法核算。
针对收购盛京银行股份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的报道,方正证券 4月1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称,该传闻不属实。
公告称,近日,有媒体发布题为“方正金控帝国梦成,十年‘滚雪球’谋得全牌照”及“大股东或易主,盛京银行步入‘方正’时代”的文章,文章称“方正证券正计划从盛京银行第二大股东辽宁汇宝国际投资集团手中收购其所持有的4亿股股份,交易完成后,方正证券持有盛京银行股份比例将增至18.94%,位至第一大股东。”对此,方正证券澄清称,公司无此收购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同日公司公告称,2013年3月29日,公司获得确认,应当自取得对盛京银行的股权之日起采用权益法核算。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5-6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0-140%。公司表示,公司持有盛京银行3亿股,占其总股本的8.12%,经确认,2012年度,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导致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增加。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