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颁布多项新规 规避地方融资平台与银子银行风险
根据银监会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和讯银行消息 3月28日,据媒体报道称,银监会正式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明确提出多项具体要求,以规避地方融资平台与“银子银行”关联业务风险。
银监会在这份3月8日下发的名为《2013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中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从严控制平台贷款,平台贷款余额只降不增,重点压缩县及县以下平台贷款。
这份文件还要求,除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外,不得发放新的平台贷款,不得通过购买平台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产品等方式向平台公司提供融资。
文件还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筑严影子银行关联业务风险的防火墙,必须确保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农业和小企业。具体要求包括,不得挤占信贷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严禁省联社组织辖内机构集中购买或抽调基层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村镇银行原则上不得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
银监会进一步要求,从严限制信托投资的机构和产品范围。严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购买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信托产品。原则上,农村信用社和主要监管指标不达标的农村商业银行不得购买信托产品。
银监会在文件中还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高度关注和经济周期密切相关的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以及钢贸、光伏、纺织等产能过剩行业风险;加强对完全出口依赖型、快速多元扩张型、集团关联复杂型、多头担保举债型、高财务杠杆型、私募包装型企业等六类企业的风险核查和评估。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保全资产至退出。
根据银监会规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区、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
为提高理财产品透明度和降低风险,中国银监会昨日公布了针对理财产品的多项新规。
这份落款为3月25日的通知称,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的对应,要做到每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确保每个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