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富差距重在修正扭曲
中国最近公布的应对贫富差距扩大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已经酝酿数年之久。达成共识的困难,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政治体制中既得利益的强大。
辩论范围异常宽泛,涉及征收房产税的必要性、农业最低收购价以及政府在影响企业及劳动力回报方面的角色等。鉴于方案缺少细节和明确目标,不清楚它是否会有效地解决对发展害处最大的贫富差距根源问题。
高增长经济体往往会经历贫富差距的扩大。中国的经济增长已经让大约6亿人脱贫,而同时反映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也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0.25上升到今天的0.47。中国的基尼系数虽然不低,但跟美国以及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其他相对成功的亚洲经济体相当。
比数字更重要的是背后的原因。如果贫富差距是源于生产力的提高、企业家的风险承担以及形成持久增长的结构性变化,这种差距就是积极的。有害的贫富差距则来自于那些终将阻碍发展进程的扭曲。
北京应对迟缓的属于后面一种贫富差距。首先,政策扭曲扩大了地域差距。其次,政府预算未能提供获得社会服务的均等机会。最后是官商勾结导致过度寻租。
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高速工业化的结果。在工业化过程中,中国自然而然地把重心放在沿海地区的出口导向产业上。随着现在的经济活动向内地迁移、内地收入增长变得更快,这种差距正在部分地自我纠正。
但这种地域失衡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户籍制度等政策导致的结果。因为这些政策,涌入大城市的2亿多农民工无法像当地户籍居民那样获得社会服务和工作,加剧了城乡及地区收入差距。中国新领导层对于放开户籍制度有多认真,目前仍不明朗,但新方案已经表露了放开的意愿。
其次,对于一个政府控制着大部分资源的社会主义经济体来说,在提供一定水平的社会服务以缩小不断加剧的贫富差距方面,预算发挥的作用出人意料地有限。中国预算占经济总量的比重只有其他中等收入国家的三分之二,欧盟的一半。其结果是福利项目支出一直处于不足状态,仅相当于同等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的约一半。
预算作用有限从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政府没能从控制着中国大部分资源的国有企业手中获得更多的收入。过去10年,由于中国国有企业有利的地位,其利润大幅增长,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国有企业上缴给政府的红利要少得多。就连这些不多的红利很大程度上也被分配给其他企业用于投资,而不是归入预算用于社会服务。因此,这项将上缴红利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的提议受到了欢迎,不过与其他国家相比上缴比例仍非常低。
有害贫富差距的第三个源头是党政机构、国有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这会导致各种不良行为,从明显的腐败案到利益冲突和靠关系产生的收益形成过度收入等灰色地带。高层领导承认,这些问题会威胁中国政治体制的合法性。
新的计划触及到这个问题的“标”,要求官员们上报自己的收入和资产,但要“治本”,还需要采取更多有力措施。从最广义的层面上讲,要想解决中国不良贫富差距的问题,需要人们在法治的重要性问题上转变思维模式,而这种改变不太可能很快发生。
不过,与此同时,围绕劳动力迁移和红利政策的改革可能对消除不良贫富差距大有帮助。比如,将国有企业总利润的三分之一归入预算,为面向家庭的社会服务提供资金,这将帮助提供平衡各地间这类计划的质量所需的资源。加之以户口限制的取消,这可能使家庭消费占GDP的比重上升几个百分点。
这类改革将通过扩大中国的进口而极大地影响全球宏观失衡问题的本质。因此,消除收入差距的有害源头不仅可以解决一个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还可以提供一个缓解中国与西方之间贸易紧张局势的途径。
(编者按:本文作者黄育川(Yukon Huang)现为卡内基基金会高级研究员,曾任世界银行中国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