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进出口危险品不再加倍收取入境检验费

2012-07-03 15:231540

7月2日,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称,自2012年8月1日起,暂停对进出口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7月2日,国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公告称,自2012年8月1日起,暂停对进出口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加倍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此外,公告指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危险品、有毒有害货物实施品质检验、重量鉴定、包装使用鉴定及装载上述货物的运输工具装运条件的鉴定时,收取的检验、鉴定等各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再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发改价格[2003]2357号)第12条关于“按本办法及其收费标准加一倍收费”的规定。上述规定有效期3年,至2015年7月31日止。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供应链金融助力江苏制造业强链补链延链

2024-11-15 11:07
52747

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发放首笔“电商产业贷”

2024-11-13 11:49
59807

前10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5.2%

2024-11-13 11:34
60856

进出口银行与紫金矿业集团首笔供应链再保理业务成功落地

2024-11-11 15:09
59397

进出口银行发布服务方案

2024-11-08 15:58
47504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