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允许符合条件的老挝玉米进口
2012-05-07 13:371404
国家质检总局4月28日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老挝玉米进口。
国家质检总局4月28日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老挝玉米进口。
公告称,根据我国专家对老挝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老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老挝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老挝玉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老挝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老挝玉米进口。
公告称,根据我国专家对老挝玉米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在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中老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关于老挝玉米输往中国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老挝玉米获得出口中国的检验检疫资格。即日起,允许符合《进口老挝玉米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老挝玉米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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