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发布十条举措 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饥渴
江苏省政府前天发布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举措,其中四条直接指向企业最关心的资金问题,其他条款中也有不少免除税费的含金成分。
“这真是雪中送炭哪!”对此,南通星维油泵油嘴公司董事长陈平道出了众多中小企业主的共同感受。
三级政府专项资金年内全部到位
“十条”中规定,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年内建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人大财经委主任朱尧平盛赞“此举不仅规范了资金名称,还提出了时限要求,使得文件的操作更具刚性”。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不仅有法律法规依据,还有部门“红头文件”撑腰,它有利于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固的财政制度保障。
目前,江苏省除了省级财政3年安排了5.8亿元外,南京、苏州、镇江、盐城、扬州、淮安等6市和苏南、苏中一些县(市、区)也设立了专项资金。
对中小企业困境之中,政府资金的撬动和放大效应有何等重要,陈平深有体会:星维这两年得到各级政府创新资金总计120万元,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打开了市场。这次省政府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硬性要求,必将给更多的中小企业带来福音。
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向中小企业扩容
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处长缪鸣在为记者解读十条新举措时,特别提到与信贷有关的两个亮点。
省级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从5000万元扩容到1个亿,同时明确了补偿范围是:年销售3000万元以下、在金融机构融资余额500万元以下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小企业。这无疑是对各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刺激”。2007年,全省新增小企业贷款108亿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达到3700万元。省政府把补偿规模放大到1个亿,相信会撬动更多的信贷资金,各银行机构一致为扩容叫好。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从今年开始的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受到了基层政府和企业的广泛欢迎、强烈关注。目前,全省13个市已有42个县(市、区)申请开展试点,7家贷款公司已进入筹建阶段,苏南、苏中、苏北分别有一家已经挂牌营业(丹阳天工惠农、兴化永泰诚、淮阴区恒丰)。我省年内争取实现20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开业。
民间借贷可望走出“地下”
在“十条”中,推动民间借贷的合法运行和规范发展的条款备受瞩目。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在全国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中小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金额仅14.7%,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通过自筹或“民间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而民间借贷合法化,无疑将给我省中小企业打开另一扇窗。
省发改委有关人士指出,民间资本是一种“体外循环”资本,其流动独立于宏观调控之外,已经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金融资源配置力量,并相当程度制约和影响着金融资源的配置格局以及区域经济增长态势。据调查,民间融资90%以上都是良好的,但同时,巨额民间资本作为一股“暗流”,其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具备了相当的扰动能量,这也是民间借贷一直未被合法化的原因。
他认为,对民间资本,不能光对其“管制”,而要在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通过保护、引导、规范的方式发挥其功能以补充正规金融之不足。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不同层次的金融主体,倡导民间资本互相合作,组建社区合作金融组织;创造宽松的民间资本发展的区域政策环境,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从事创业投资等直接融资,吸纳省内外民间资本向我省积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