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强力推动跨国公司集体谈判
8月1日,深圳正式施行新的《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工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如今《办法》掀起的风暴刮向了世界500强。
9月22日深圳总工会统一向以包括世界500强在深企业在内的百余家重点企业发出谈判要约,要求这些企业在10日内承诺开展集体谈判,并在12月5日前签订集体合同。这也意味着深圳全面启动外资企业大规模集体谈判。
沃尔玛的谈判成果
集体谈判此前从未在国内法律法规中出现,惯例是用“平等协商”这个词。新《办法》明确规定了工会有权代表会员和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并监督集体合同履行。
深圳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约4万家,覆盖员工400万人。然而,与大型跨国公司开展集体谈判并签订集体合同7月之前未有先例。今年7月,沃尔玛深圳工会代表在全总和深圳市总工会指导下与沃尔玛行政方签署集体合同。
谈判的过程一波三折,但在背负着沉重的社会压力下“讨价还价”之后,最终沃尔玛还是与工会“签约”。集体合同约定,在2008年、2009年工资的年平均增长幅度为“9+1”,即工资平均增长9%,同时公司提供1%用于升职和特别调薪。而且以后每年12月份,劳资双方还可以就员工薪酬待遇举行谈判。
而新《办法》则对沃尔玛们出台了许多针对性的规定,如“当下级工会不能履行职责时,上级工会可以代行集体谈判”,来对抗跨国巨头们的延宕战术。
此次发出要约的对象包括世界500强在深企业、著名跨国公司在深企业等百余家公司。深圳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张友泉表示,要约内容是要跟上述企业建立“定点定时定项”集体谈判机制,即在每年的某个时段就劳动关系中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与企业方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百胜、麦德龙、宜家这些跨国巨头都将直面沃尔玛曾经经受的考验。
“不得拒绝要约和集体谈判”
企业收到要约后是否一定会承诺同意集体谈判?
张友泉介绍,根据总工会的要求,从收到要约起10日内,相关企业必须作出承诺。之后就进入实质的集体谈判阶段,这个过程会持续到11月14日,在此期间,企业与工会就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进行谈判。集体谈判完成后。到12月5日前,相关企业要签订集体合同。
宜家家居深圳商场方面表示,宜家已经和上级工会进行了接触,但现阶段不方便发表评论,相关措施正在讨论中。百胜餐饮深圳分公司则表示,有关集体谈判的事宜他们将慎重对待,具体措施正在请示上海总部。其他几家企业的相关人士也表达了类似观点。
意料之中的谨慎言论反映出这些跨国企业们还心存疑虑。
张友泉指出,依据《办法》相关条款,在集体谈判要约发出之后10个工作日内,企业必须给予回复,不得拒绝要约和集体谈判。
对于部分企业如果承诺了谈判却消极拖延的,张友泉表示,根据《办法》规定相关部门会要求其整改,如果不整改, 将对这部分企业“公开谴责”,“当然我们会慎重使用这个权力。”
工资谈判为重中之重
工资调整机制是双方争夺最激烈的阵地。张友泉表示,深圳市总工会将对工会和企业职工谈判代表进行专项培训,谈判程序、谈判技巧艺术、谈判应注意把握的问题是培训着重点。
深圳市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主任段毅律师表示,新《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更加注重保护劳动者权利的时代来临。
段毅表示,集体谈判意味着职工在与企业谈判时拥有集体争议权,这也许是工会对抗资方最重要武器。段还透露,新《办法》的配套法规《集体谈判条例》已在草拟中,将对集体谈判涉及到的一些具体问题作出规范。
“未来的劳资关系应该是一种有机博弈,双方的分歧是显性化的,法律将对双方予以对等保障。”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