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快递拟申诉联邦快递杀价抢市
接轨民营 联邦快递杀价抢市 民营快递拟申诉
与去年6月进军国内快递市场时的高调相比,联邦快递在国内快递业务上的次第降价调整显得“悄无声息”,但是这种低调并不能掩盖其杀伤力,尤其是最近一次价格调整近乎是“大开杀戒”。
年内四次降低快递费
继6月大幅降价之后,联邦快递8月再次下调国内快递服务费,目前价格相当于6月调价之后的七折到七五折,从而一举将价格拉低到与国内快递企业持平甚至是略低的水平。这也是联邦快递今年内第4次降低快递服务资费。
记者通过联邦快递的网站进行运价查询时发现,北京到上海的“次日达”产品1公斤起价为18元,这个价格已经低于今年6月降价之后,该服务价格在去年6月曾经是90元,今年6月降价后一举拉低到26元左右,降幅达到70%。而北京到广州的“隔日达”产品1公斤起价为16元,这个价格已经与国内两家规模较大的民营快递企业顺丰速递以及宅急送推出的同类型服务价格持平。
从去年6月进入国内快递市场至今,联邦快递已经进行了4次降价。对降价举动,联邦快递方面有关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去年刚推出国内快递服务时,公布的价格为指导价,可以根据客户的货量、区域以及产品类型给予相应的折扣。而目前新的价格策略将不再包含折扣,直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价格”。该人士表示:此举是根据对中国市场状况的变化以及客户的要求而作出的。
“联邦快递正将国内限时服务推广到中国更多的二三级城市,联邦快递现在推出的价格策略将有助于加速这种推广。”联邦快递中国区国内限时业务副总裁陈信孝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此举也确实收到了成效。联邦快递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到今年6月,其国内快递的货量已超过一年前的3倍,而服务的区域也已经拓展到超过200个城市。
巨头反应平淡
“我们与联邦快递提供给客户的服务是有区别的,”TNT中国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反应较为平淡,“国内快递业务并非我们的重点业务。”该人士表示,“通过其完善的陆运网络为中国客户提供经济实用的公路运输服务”才是TNT在中国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而DHL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办公室的一位人士也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DHL的客户都是全球性的,其在中国的主要业务也是为全球客户在中国的业务提供服务的”。并且“DHL提供给客户的是一体化的解决方案”,而“快递业务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我们不太方便评价竞争对手的行为,”美国联合包裹运输公司(UPS)中国区一位内部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只能说我们有自己的计划和目标。”并且“目前看来一切正常”。
作为目前国内最大的快递运营商,中国速递服务公司(下称EMS)的母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别的企业怎么降价是它们的事情,我们肯定不会参与‘价格战’。”
加速民营快递洗牌
“它们完全是在比照我们的价格体系制定价格策略。”供职于一家国内著名民营快递企业的冯先生(化名)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而且还在许多区域抢夺我们的大客户和挖我们的员工。”
在冯先生看来,联邦快递已经“将几家国内快递企业列为竞争对手,有针对性地开展行动”,而降价策略“只是一个开始”。
今年以来,持续高企的油价、人力资源成本上涨以及需求的减缓给物流企业带来持续的压力,一批规模较小、实力不强的物流企业先后倒闭、转行或是被并购。而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快递公司也没能支撑下去。如上海的一统快递于8月初停止了其长三角地区的业务,在珠三角小有名气的翔盈快递也在“一夜之间”倒闭。
在这种背景下,联邦快递的降价行为显得异常“刺眼”。已有消息表明,一家国内民营快递巨头已经向国家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司提出申诉,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出台反垄断、反倾销的相关政策措施,对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管制”。
“联邦快递在中国为客户提供的是高质量,与众不同的服务。我们不断对服务、定价进行监测,为客户提供最大价值。”对于低价倾销的指摘,联邦快递方面给予这样的回应。
“国内物流业的发展潜力和高回报率,是外资企业敢于‘下血本’的重要原因。”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评价说。
数据显示,我国快递业的年增长速度已经连续20多年保持20%的水平,这个速度超过了同期GDP平均每年8%的两倍。2007年我国快递行业的收入达380亿元,增长速度超过25%,高于第三产业的平均水平。
“联邦快递有雄厚的资本支撑,也有足够的耐心。它们在欧洲亏了20年,但一直不改进入欧洲市场的初衷,最后终于获得了机会。”冯先生表示,“价格优势,加之其本来具有的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国内快递公司将会受到巨大的打击。”
“作为企业,我们自己要有危机意识和应变策略,但另一方面,也希望国家能够对此给予重视,能够提供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国内另一家民营快递企业的总裁袁先生(化名)如是说。
发改委、商务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去年年初曾出具了一份名为《外资进入中国物流业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其中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考虑在物流领域修订一些不合时宜的法规,同时制定一些必要的规制法案,要“防止外资企业通过掠夺性定价,摧毁中小物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