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试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
8月20日外管局公布,批准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按照通知,两试点地区境内非金融机构经批准,可以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在规定的年度总额内办理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和境外个人结汇业务,并可为境外个人办理每人每日累计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境内关外网点限额为1000美元)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的业务。
外管局相关人士强调,上述关于为境外个人办理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的规定适用于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金融系教授张陶伟指出,实现本外币自由兑换是经常项下自由兑换的应有之义,外管局此举正是对“经常项下自由兑换的一个完善”。此前,只有外管局指定的银行机构才可以开展此项业务。此举增加了营业机构种类和数量,使得个人外币兑换更加方便和灵活。在他看来,“早就该推出这一措施了”。
外管局公告指出,北京、上海两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境内非金融机构经批准,可以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这些机构应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统一兑换标识,可使用自身品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自行选择合作银行,也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状况选择挂牌交易的货币种类,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汇价管理有关规定确定挂牌交易汇价。
20日,上海和北京两地首家获得试点的机构均举行了启动仪式。上海张江艾西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晓曦表示,将在目前上海三家营业网点的基础上,在上海新设至少两家营业网点,以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刘晓曦在启动仪式上介绍说,在获得个人本外币兑换试点资格之前,公司所设网点主要从事货币代兑换业务,主要客户群体为境外居民;在获得特许业务资格后,境内居民成为其新增客户,公司可以为其提供中国境内全部可清算币种的兑换服务。刘预计新设网点将在游客聚集的“新天地”和“豫园”等名胜景点。
在北京有三家网点的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有限公司同样表示了扩张意愿,其发言人陈俊良告诉记者,在获得特许经牌照以前,该公司只能在银行的授权下为境外居民进行兑换业务,价格由银行决定,但以后他们就能自主定价,不过外管局还没有下发具体细则,因此不能明确外汇牌价可以浮动的范围,也还不知道正式开始自由兑换的时间,但“预计很快就能开始”。
小额兑换试点风声已久,上海浦东新区的一位知情人士称,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在北京上海同时推出,是为了平衡两城市间之争,同时也为了方便奥运和世博会期间境外人士兑换。
实际上,实行小额外币自由兑换早在浦东新区酝酿多年。作为浦东新区获准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后提出的一项重要措施,央行上海总部2006年初曾表示当年内争取在浦东率先开展此试点。当时上海陆家嘴集团成为开展此试点工作的受托单位,并与中国银行合作,在集团所在地设立了一个兑换的窗口。由于是单向兑换,即只能用外汇兑换人民币,而且额度不高,顾客并不多。
在2007年8月,浦东新区试图推出小额外币双向自由兑换试点,由于种种原因最终未能成行。
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已经超过1.8万亿美元,成为国内流动性过剩的重要原因。8月初新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对外汇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上海交大经济学院教授潘英丽认为,在此背景下推出外币自由兑换试点,利于缓解外汇储备日益增加带来的流动性压力,对鼓励外汇“走出去”,实现“藏汇于民”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益于理顺外汇供求关系,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