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鞋类成当地大宗出口法检商品
2011年,广西鞋类产品出口成绩喜人,据统计,全年11家出口生产企业共出口鞋类产品2766批、货值1.2亿美元,与2010年相比分别增长340.4%和392.8%,成为广西又一个出口额超亿美元的大宗法检商品。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大鞋类生产出口国,每年出口数量近百亿双,货值约350亿美元,生产主要集中在东部粤、闽、浙3省,占了全国的六至七成。随着广西对外开放条件和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东部鞋类生产出口企业开始转移落户广西,由原来的5家迅速发展到11家。
广西鞋类产品主要有皮鞋、运动鞋、休闲鞋等,其中不乏Timberland、Clarks、Merrell、Sperry等国际知名品牌,主要出口美国、欧盟、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日本及我国港台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对产品的安全和卫生项目要求很高,要对鞋的物理安全、耐用性能及其用料的有毒有害物质(偶氮染料、甲醛)等项目进行较严格的检验方能进口。
为促进鞋类产品扩大出口,2010年初,广西检验检疫局相关领导和检验监管处多次率队到南宁、钦州、玉林、贵港等地的鞋类生产企业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鞋类企业现状、企业管理水平和产品自检能力,征求企业对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分析了鞋类产品出口面临的问题和企业反映的情况,提出了有关建议和举措。同时,针对新转移到广西的企业对辖区检验检疫通关情况不熟悉,检验检疫人员对大量新增出口鞋类产品的监管不统一规范等问题,广西检验检疫局组织有关企业和检验检验机构人员共同召开了“出口鞋类检验监管工作会”,邀请质检系统专家讲解检验检疫法规和程序,指导检验监管人员开展产品风险分析,不断完善检验监管工作。
此外,该局配备和完善了广西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鞋类产品检测手段,广西出口鞋类产品的所有项目检测实现了本地化,结束了几年来广西鞋类产品要绕道珠三角出口的尴尬局面。不仅减少了企业生产成本,也提高了产品出口通关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