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江西赣州分行确保贸易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进入2012年,工商银行江西赣州分行在加大流动资金贷款向贸易融资的转化力度,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贸易融资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业务办理条件。对基于关联交易申请办理国内保理、国内发票融资与应收账款池融资的业务,要求购销双方有三年(含)以上稳定的交易记录,且购销双方至少一方不得为小企业;不得与签订账户监管协议的借款人办理国内保理业务,对销货款归行率低于融资同业占比的,原则上不再续作贸易融资业务。
二是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调查与审查。在调查与审查环节,除对交易双方的历史交易记录、资金往来、商业合同项下履约备货进度、应收账款付款进度等基本信息进行核实分析外,加强对具体交易项下合同、发票、运单、签收单、入库单等相关单据的技术审查,审慎判断客户融资需求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单据之间的逻辑一致性,防止企业通过虚假合同、虚假发票、虚假提单或虚开发票等手段骗取银行融资。
三是严格贷款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工总行关于贸易融资受托支付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具体用途进行贷款支付;对保理等贸易融资业务,密切跟踪客户的资金流向,结合客户的贸易背景、交易惯例来审慎判断其融资用途的合理性,严禁融资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对贸易融资产品组合,后端融资优先归还前端融资,防范重复融资风险。
四是落实还款专户管理规定。对以应收账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国内保理、国内发票融资、应收账款池融资、订单融资等国内贸易融资,除低风险业务或自身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提供有效抵质押的业务外,要求借款人开立的还款专户与购销合同约定的结算账户保持一致。客户经理与会计部门定期核查到账资金。融资对应的货款到账后,会计部门及时提醒客户经理进行扣收,严防客户挪用资金并导致债权悬空。
五是加强贷后“实管”。对以应收账款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融资品种,加强对资金流、物流和单据流的监测、检查与分析;对商品融资,及时监测物流监管企业的监管质量与赔付能力以及存货价格波动情况,并确保客户资金流向符合合同约定;对以借款人未来应收账款或未来货权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融资品种,重点监测借款人持续经营能力、采购项下的货物交付与物权控制等风险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