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II和巴III或年内同步实施
此前因程序原因推迟颁布,现有望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1年下半年以来,监管机构与商业银行已展开多次座谈,将在最终文本中适度吸纳商业银行提出的建议,对一些指标进行调整。
此前,银监会新监管标准推迟实施的消息,曾引发市场放松资本监管要求的强烈预期。不过,从1月上旬召开的大型银行监管工作会议释放的信息看,酝酿许久的新四大监管工具调整的空间并不是很大。
“实施的期限会适当地延长,给银行多一点准备期。”2月7日,一位权威监管人士透露,2012年,大型银行将同步实施巴塞尔协议II和巴III,《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也将正式颁布施行。
市场之所以如此关注银监会推出的新监管标准,在于新的监管标准与上市银行再融资潮息息相关。
中国版“巴III”标准已较最初讨论版本一再放宽,但整体而言仍高于国际标准。以资本充足率为例,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银行业一级核心资本较国际标准高了0.5个百分点,且在实施期限上,也大大高于国际要求,其中系统性重要银行需在2013年底达标。
某国有银行风险管理部门人士透露,目前,监管机构已对资本新规至少进行了三轮征求意见,并对具体指标做了一些细微调整。其中,允许商业银行将超额的坏账准备金计入风险资本缓冲;下调部分贷款的风险资产权重,诸如将个人经营性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下调至75%,将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从75%下降到50%。
瑞银证券分析师励雅敏分析,若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小微及经营性贷款风险权重均为75%),到2013年上市银行将节省约2300亿资本金;而小微贷款权重进一步下调至50%,则将另外节省900亿左右资本金。
不过,大的调整可能很难在最终文件稿中有所反映。接近监管机构的人士透露,目前正在推的新四大监管工具,几家大行基本都是能够达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