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2012-02-01 11:50182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我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方茧丝绸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及专家意见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运发[2011]411号
【发布日期】2011-11-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茧丝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我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地方茧丝绸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商协会及专家意见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茧丝绸行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主要阐明茧丝绸行业发展状况、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为“十二五”期间我国茧丝绸行业的发展提供指导和依据。

  一、“十一五”回顾

  (一)积极应对不利影响,行业发展保持基本平稳。

  我国茧丝绸行业在促进结构调整、大力培育自主品牌、积极扩大出口等政策推动下,“十一五”前期延续了“十五”发展的良好势头。2008年下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人民币升值、生产要素价格上涨等影响,传统出口市场需求受到抑制,我国丝绸出口明显下降,行业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凸显,行业生产和经营受到较大影响。随着国家积极扩大内需等政策措施的实施,到“十一五”末,我国茧丝绸行业运行指标基本恢复到“十一五”初期的水平,行业出现加快复苏的发展势头。2010年,全国桑园面积达到1203.1万亩,蚕茧产量64.9万吨,生丝产量16.2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3.7%、5.4%和30.4%。

  (二)“东桑西移”成效显著,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一五”期间,茧丝绸业根据行业实际状况,在充分尊重茧丝绸行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抓住“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纺织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大力实施了“东桑西移”工程,有效实施资源整合,实现了东部地区加工、技术、管理及资金优势与中西部地区土地、人力及资源优势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区域结构的优化,也为东部茧丝绸行业转型升级创造了条件。截至2010年,中西部地区(不包括青海、西藏)桑园面积和生丝产量占全国比重比2005年分别提高10.1和23.0个百分点,产业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

  (三)科技推广和创新稳步推进,产业升级步伐加快。

  “十一五”期间,以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为代表的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形成,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服务;家蚕基因组研究取得国际领先地位,优质高效养蚕新技术得到有效推广;自动缫丝装备智能化技术研究步伐加快,新增缫丝设备全部采用自动缫丝机,生丝品位稳定性显著提高;丝绸加工技术和设备水平明显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提高,品质和档次不断提升;产业集群和特色基地稳步发展,集群效应开始显现;缫丝、印染等重点领域废水治理和回用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节能减排水平稳步提高。

  (四)市场结构有所调整,营销环境得到改善。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对美国、印度、日本、韩国等主要出口市场丝绸贸易规模有所下降,对巴基斯坦、土耳其、俄罗斯、罗马尼亚等国家出口增速加快,生丝和真丝绸缎出口继续稳居世界首位,占全球贸易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随着国内消费水平的稳步提高,国内市场潜力不断释放,内销比重持续增加,丝绸家纺、丝针织品、丝绸饰品、丝绸混纺交织品等已成为市场主导产品;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中国丝绸交易会等大型专业展会,为产业技术合作、品牌宣传、贸易合作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平台,丝绸营销环境得到改善。

  (五)丝绸文化建设加快,品牌影响进一步提升。

  民间资本参与建设丝绸博物馆和丝绸文化园步伐加快,云锦、缂丝、莨绸、刺绣等一批民间传统丝绸工艺和技法作为非物质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弘扬了中国丝绸文化,促进了丝绸企业品牌宣传;“高档丝绸标志”市场认知度日益提高,27家授权使用高档丝绸标志企业的销售额达25亿元;随着行业科技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以民族特色和传统文化为核心的自主品牌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丝绸品牌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
  “十一五”时期,我国茧丝绸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基本完成了发展纲要所确定的主要任务,为推进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改善生态环境、丰富人民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些矛盾与问题仍未有效破解,主要有:蚕茧生产波动较大,产业基础仍不牢固;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有待突破,行业技术创新和人才服务体系尚不完善;产业集群发展规模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缺乏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跨国集团和自主品牌;对国内丝绸市场和国际新兴出口市场的开拓不足,抵御国内外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等,需要在“十二五”加快解决。

  二、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我国商务发展转变方式、实现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要时期,也是茧丝绸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处于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国际方面。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包括丝绸在内的纺织品服装市场继续增长的趋势不会改变。发达经济体仍是丝绸商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新兴经济体的需求潜力将进一步释放,这将有利于我国丝绸企业通过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扩大丝绸出口份额,推动我国丝绸工业出口稳步增长。但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欧美债务危机动荡加剧,全球贸易萎缩,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竞争将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丝绸商品扩大出口的难度加大。另外,近年来,印度、泰国、越南等国加大政府投入和吸引外资的力度,丝绸业快速发展,来自周边国家丝绸市场竞争将日益加剧,加上人民币仍面临较大的升值压力,国内茧丝绸产品出口价格传统优势将会削弱。

  (二)国内方面。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国家扶持“三农”、改善民生和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等政策措施的进一步实施,将为茧丝绸行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发展基础和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衣着材料向蚕丝等天然纤维回归成为必然趋势,茧丝绸行业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以及丝绸制品天然、舒适的特征,将进一步满足新型消费需求,传统丝绸产业将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同时,国内宏观经济面临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压力加大,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紧张,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要素价格上升,直接制约茧丝绸企业做大做强,市场竞争和企业经营面临新的挑战。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贸工农一体化改革,以“调结构、创品牌、促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区域优势,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推进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弘扬中国丝绸文化,培育自主丝绸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拓宽应用领域,扩大丝绸消费需求,促进产业升级,增强产业竞争力,实现茧丝绸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保持行业经济总量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年均蚕茧产量稳定在65万吨左右,丝及丝绵类产品总产量达12万吨以上,蚕桑经济收入超过200亿元,蚕农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丝绸工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以上,真丝绸商品出口保持在35亿美元以上。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东部产业优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打造我国东部先进丝绸制造聚集地;继续引导和推进茧丝绸行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在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优质茧丝生产基地、丝绸生态园区和新型产业集群。
  ——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及装备。初步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行业生产效率明显提升;到2015年,数字化智能自动缫丝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新增真丝绸织造设备中无梭织机比重达到90%以上,优势企业基本实现信息化管理。
  ——强化自主品牌发展。积极推动企业终端产品开发和自主品牌建设,重点打造10个具有民族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促进行业节能减排。加快节能、降耗、减排新技术、新装备在茧丝绸行业的推广应用。到2015年,烘茧和丝绸印染领域单位增加值能耗比“十一五”末降低20%以上,丝绸工业单位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以上,缫丝企业实现污水零排放,茧丝绸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促进东中西部协调发展。

  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区域结构,加快推进区域协作和专业化分工,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在蚕茧供求总量保持基本平衡基础上,鼓励在中西部地区采用先进设备发展缫丝、绢纺、织造、精炼、丝绸家纺等加工产业,形成优化的产业链;在中西部蚕桑生产集中地区,建立一批标准化桑园、丝绸工业园区和生态示范园区,提高产业集聚度;继续发挥东部地区在人才、技术、管理、资本、信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建设高档丝绸产品生产基地,推动东部地区产业集群升级;支持东部优势企业跨地区兼并重组、产业整合,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提高蚕桑生产水平,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加强育种、功能基因等新技术的研发和利用,加快家蚕基因组研究成果转化;加强蚕、桑种质资源保护和研究,完善蚕、桑实用品种选育、繁育和质检制度;继续加强蚕桑病虫害防控技术研究,推广无害化生物农药应用,建立病虫害综合防控和预警体系;巩固优质蚕桑基地,结合各地实际,继续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的蚕桑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蚕农建立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完善最低保护价收购、订单农业、二次返利、蚕农入股等机制,稳定蚕茧产销关系,夯实产业基础。

  (三)提升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大力推进新型装备的改造与研发,加快蚕种自控催青设备、桑枝剪伐设备、蚕室温湿度调控设备、省力化饲养设备、蚕茧收烘设备等关键装备的研究与推广;采用新型自动缫丝机、绢纺精梳设备、高速并线机、倍捻机、自动络筒机、无梭织机等先进设备,提升丝绸加工整体水平,加快落后技术与装备的淘汰步伐;加快无水、少水、在线检测和控制等新型丝绸染整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扩大丝绸数码印花等新技术使用范围;加快复合型、差别化、功能性等高档真丝绸产品和含丝纺织产品开发,改善丝绸产品结构;加快丝绸行业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缫丝、印染废水回用比例。

  (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业运行质量。

  整合公共资源,建立完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行业提供产品供求、市场价格、技术装备、市场营销以及人才交流等信息服务;依托现代丝绸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研机构,发挥技术研发、人才培养、成果推广等技术创新支撑优势,通过技术集成、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等有效方式,加大行业科研成果转化力度;加强对茧丝绸交易市场的有效监管,完善物流、金融、质检、法律、咨询等配套服务;加强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努力提升我国丝绸技术标准的国际化水平;加强茧丝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预警和调控,综合运用市场准入、信息服务、储备调控等手段,引导行业平稳运行。

  (五)加快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充分利用国家重点推广资源开发与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有关政策,加快茧丝绸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和绿色加工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支持企业加大桑柞蚕、蓖麻蚕、木薯蚕等茧丝资源在家纺、食品、医疗、保健、生物工程等领域产业化开发力度;加强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建立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提高茧丝绸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效率和效益。

  (六)统筹国内外市场,拓宽贸易渠道。

  进一步扩大丝绸品牌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巩固欧、美、日、韩等传统出口市场,鼓励企业开拓俄罗斯、中东、东南亚、南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引导优势企业走出去,通过收购、入股等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合作、品牌收购、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开发服饰、礼仪和家纺等符合内需特点的丝绸系列产品,深入拓展国内丝绸消费市场;优化和创新商业营销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建设专业营销网络和现代物流体系,推进丝绸会展业发展。

  (七)弘扬民族特色,打造中国丝绸品牌。

  建立和完善品牌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自主品牌培育重点工程,按照“扶优扶强”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托行业组织,选择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跟踪和培育,尽快形成一批国内知名、国际影响力强的丝绸自主品牌,扩大丝绸自主品牌影响力;充分挖掘和传承民间工艺和技法,保护丝绸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丝绸产业文化价值,重点培育一批特色丝绸小镇、古典商贸街区和文化创意园,集中打造杭州、苏州等具有浓厚丝绸文化底蕴的国际化丝绸都市,提升中国丝绸整体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发挥政策优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加大政策措施扶持力度。通过各项财政政策,继续支持茧丝绸营销渠道和品牌建设、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重大项目;积极引导银行、保险以及担保公司等机构为符合条件的茧丝绸发展项目提供金融支持;结合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工作,扶持桑蚕基地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和创新产业转移或产业承接的地方政策,营造有利于产业转移的政策环境。

  (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发挥高校及科研院所能动性,开展前瞻性、基础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建立国家蚕桑(柞)丝绸技术研究、病虫害防治、科技信息服务等产业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设计创意中心、信息处理中心等创新机构;支持茧丝绸产业集群、工业园区、特色基地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丝绸产业。

  (三)实施品牌战略,推进文化交流。

  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中国丝绸交易会;通过开展“高档丝绸标志”产品认定活动,培育与推广自主品牌;扶持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综合性交易会及专业性展会;引导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加大自主品牌保护力度;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城市建设丝绸博物馆、丝绸文化创意园、丝绸文化商圈等,弘扬中国丝绸文化。

  (四)加强行业制度建设,规范市场运行。

  严格执行《蚕种管理办法》、《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和《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核准制度》,加强茧丝绸交易市场建设与管理,提高市场准入标准;加快行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丝绸标准国际化;完善茧丝绸市场调控体系建设,修改《国家厂丝储备管理办法》等规章,扩大国家厂丝储备规模,推进建立中央储备、地方储备和商业代储相结合的厂丝储备体系,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五)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发挥行业商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及时反映行业情况和企业诉求,引导企业落实产业政策;加强行业组织服务与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行业组织与各国同行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及民间对话机制,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茧丝绸行业发展纲要,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各地区茧丝绸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明确本地区发展方向和重点,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开创茧丝绸行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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