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现代经济生活的护航者
现代经济生活面临的风险无处不在,地震、海啸、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频发,保险作为一种转移风险和分担损失的经济机制,其地位日益突出。
在现代保险制度框架下,保险人集中了大量同质风险,借助大数法则来预测损失的发生概率,通过向大量投保人收取的保费形成的保险基金来补偿其中少数被保险人的意外损害。由此可见,保险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风险融资方式。按照保险的属性,保险分为社会保险、政策性保险以及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是政府主导,带有一定强制性或者政策支持,实现政府相关职能的非盈利性保险制度安排;商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社会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主要有农业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商业保险主要有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一般来说,保险业是指包括商业保险、政策性保险在内的所有经济组织和经济关系之总和。
保险业作为现代金融业的“三驾马车”之一,具有为现代经济社会护航的重要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补偿与给付功能。在财产保险中对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在人身保险中对被保险人所受伤害或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给付。二是促进防灾防损功能。保险人可以利用自己更加专业的风险管理手段和信息技术来推动防灾防损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可以通过保险相关机制设计来激励参保主体提高防灾防损绩效。三是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商业保险可以补充社会保障体系,管理社会风险,改善社会关系,也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四是资金融通功能。保险人将保险资金中的暂时闲置部分,以有偿返还的方式重新投入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以扩大社会再生产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