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章文贡 |2011-12-26 13:13872
人民币银行透露,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在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近日,人民币银行透露,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在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人民银行透露的信息显示,根据中国、巴基斯坦两国央行签署的协议,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1400亿卢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事实上,在中国、巴基斯坦签署协议的两天前,即12月22日,人民银行还与泰国银行在曼谷签署了中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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