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对外净资产不代表金融实力
高晨 |2011-12-06 19:49499
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在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正确解读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在文中表示,尽管国际投资头寸表反映了一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总体状况,但一国对外净资产
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在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上发表署名文章《正确解读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在文中表示,尽管国际投资头寸表反映了一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总体状况,但一国对外净资产或净负债并不代表金融实力的强弱。一个国家的金融实力更多取决于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金融部门的国际竞争能力及其主权货币的国际化程度等多种因素。
文章指出,对外金融负债也不等于外债,不能用于说明一国的偿还义务。对外金融负债包括股本负债和债务负债,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外债统计:编制者和使用者指南》,外债仅指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债务类负债,即债券、贷款、存款等,不包括“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项下的股本证券(即发行或买卖股票)等股本负债。文章还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股票投资不算外债,这与股本负债的性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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