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高管:重点支持新兴企业“走出去”
他特别指出,需特别要注意加深与香港企业的联合,借助香港这一桥梁、纽带、平台,加速项目对接,降低“走出去”的风险。阎庆民透露,截至2011年6月末,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共设有97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收购(或参股)16家境外机构。
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11月15日在中国海外投资年会上表示,银行业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要重点支持有助于支撑未来经济增长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如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项目;同时要持续监督,严守风险底线。
阎庆民指出,银行业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时,要把握好服务实体经济导向。重点支持有助于支撑未来经济增长的战略性投资项目,有助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的项目,有助于深化能源、资源、无法替代的高科技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互利合作的项目等。
同时,要支持民族品牌。对那些品牌知名度大、科技含量高、具有比较优势的中国企业“走出去”,银行业要重点进行资源倾斜。
此外,要全面评估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对象与其自身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重点支持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实现规模效应的项目。
另一方面,他也指出,目前西方国家主权债务危机态势更加不确定,欧洲主权债务风险高企,经济复苏走势更加不确定,银行业要不断强化外部约束,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阎庆民表示,银行业要认真研究目标地的产业和行业政策导向,充分评估银行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并做好预案,严守风险底线。要坚持审慎支持,持续监管,远离高杠杆率衍生产品和过度创新业务。
他特别指出,需特别要注意加深与香港企业的联合,借助香港这一桥梁、纽带、平台,加速项目对接,降低“走出去”的风险。
阎庆民透露,截至2011年6月末,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和大洋洲共设有97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收购(或参股)16家境外机构。
他表示,下一步,商业银行要坚持风险可控和商业化运作原则,结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大力发展并购贷款、国际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政策性金融要积极发挥其长期投融资优势,开展出口卖方信贷、进口买方信贷、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贷款、中国政府对外优惠贷款等业务。
除传统金融业态外,还要鼓励发展包括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等在内的新金融业态,满足高科技创新型、高成长型企业发展的特殊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