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收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交易平仓规定
今年9月23日,香港人民币唯一清算行中银香港40亿元人民币的兑换额度耗尽,10月2日金管局称该兑换额度已在第四季度提高至80亿元。上述收紧跨境贸易结算及平仓的措施,是人民币跨境贸易自2009年7月开始以来,金管局针对跨境贸易真实性和平仓资格较为详尽和严厉的一次阐述。
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昨日向香港人民币业务参加行发出通告,澄清所有参加行就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与人民币清算行平仓时应遵守的规定。金管局在通告中提醒参加行提高警觉,要特别留意人民币跨境贸易交易真实性,同时更收紧了合规查核要求。这是金管局针对跨境贸易真实性和平仓资格较为详尽和严厉的一次阐述。
今年9月23日,香港人民币唯一清算行中银香港40亿元人民币的兑换额度耗尽,10月2日金管局称该兑换额度已在第四季度提高至80亿元。
金管局昨日在通告中要求,若人民币参加行选择与中银香港兑换人民币,必须证明相关贸易交易是商品贸易交易,即服务贸易并不符合平仓资格;商品贸易交易必须是跨境性质,其中一方必须在内地,以及客户进行人民币兑换和交付商品的时间及次序一致。
“参加行应提高警觉,特别留意是否有跨境商品贸易交易是人为构建,通过香港回流至内地。”通告称,为证明货物流向,除客户提供的发票及销售协议外,参加行还应要求客户提供第三方文件,包括提单、仓库收据、交货单、海关核实的报关表格等文件。
金管局称,若发现有不符合资格的交易,将要求参加行还原已与清算行平仓的人民币持仓;若出现屡次不改情况,相关参加行或被暂停平仓交易。
金管局还要求,若参加行在1个月内与人民币清算行平仓的净额达到2亿元人民币或以上,该行需对其十大人民币跨境商品贸易交易或汇款进行内部审核,同时参加行应在每个月底后七日内向金管局提供确认文件。今年10月的内部审核情况,参加行可在11月14日之前提供确认文件。
上述收紧跨境贸易结算及平仓的措施,是人民币跨境贸易自2009年7月开始以来,金管局针对跨境贸易真实性和平仓资格较为详尽和严厉的一次阐述。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已多次加强监管在内地进行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以前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均是人民币从内地净流入香港。但海外人民币升值预期减弱并出现贬值预期后,今年6月出现人民币从香港净流入内地的情况,9月22日更首次出现离岸人民币(CNH)汇价低于在岸人民币(CNY)汇价的情况。
囤积沉淀在香港的人民币存款增速随之大减。今年6月,香港的人民币存款仅增长48亿元(或0.8%),与今年1至5月份平均每月460亿元的增幅形成明显反差。金管局数字显示,截至今年9月,香港的人民币存款为6222亿元,比今年8月增加2.1%。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此前经济学家和投行对今年底香港人民币存款可达一万亿元的预测,恐难实现。清算行中银香港副董事长兼总裁和广北近日在某人民币论坛上表示,CNH汇价低于CNY汇价后,香港的人民币存款减少,但他并不认为香港的人民币业务会受到影响,并称离岸人民币市场或将变得更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