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协议Ⅲ》误伤了谁?国际商会呼吁贸易金融“松绑”
随着欧债危机愈演愈烈,欧洲银行在考虑使用《巴塞尔协议Ⅲ》这样更为严格的资本规则时,国际商会(ICC)银行委员会的专家们却发现,对于贸易金融提出的过高资本要求,却在误伤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出口大国。
随着欧债危机愈演愈烈,欧洲银行在考虑使用《巴塞尔协议Ⅲ》这样更为严格的资本规则时,国际商会(ICC)银行委员会的专家们却发现,对于贸易金融提出的过高资本要求,却在误伤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出口大国。
英国巴克莱银行贸易运作资本全球主管、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副主席陈加财(Kah Chye Tan)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由于《巴塞尔协议Ⅲ》的制定者并未考虑到可能误伤贸易融资领域,并且对所有国家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这会阻碍全球经济贸易发展,因此ICC会动用自身力量,影响即将到来的G20戛纳峰会的决策。
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长、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副主席张燕玲则在昨日对记者解释了上述“不公平现象”:金融危机始于欧美国家银行过分的金融衍生品创新,但是现在对所有国家进行一刀切,必然会误伤像中国这样的出口大国。
“亚洲这些国家没有什么衍生产品,表外全部是贸易融资,所以巴塞尔委员会要把表外全部拿进表内,这就产生了一个新的不公平。”张燕玲指出,二十国集团(G20)和巴塞尔委员会必须要正视一个现实:各个国家在执行资本协议时处在不同的阶段,所以可以执行的年份也不可能一致。
ICC在昨日发布的报告中就指出,对于希望从事商品、生活消费品和资本设备进出口的企业来说,可靠且成本低廉的融资和担保对保持国际贸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世界贸易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关键,而且风险较小。相比较而言,目前《巴塞尔协议Ⅲ》的资本金要求显得过高。
上述报告是在10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的ICC银行委员会秋季会议上发布的,名为《全球风险——贸易融资2011》。报告还对贸易融资的违约风险做出了展望。
报告也认为,过去五年国际贸易中的金融融资风险已经降低,呼吁各国金融监管者解除对贸易金融的限制,以促进世界贸易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