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快速发展
2011-09-23 10:41519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厦门市正式启动一年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以推动业务创新为抓手,加强与银行、企业、政府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促进厦门市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快速发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在厦门市正式启动一年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以推动业务创新为抓手,加强与银行、企业、政府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促进厦门市跨境人民币业务蓬勃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2011年8月末,厦门市跨境人民币业务量达到153亿元,名列福建省各地市前茅,辖区外贸总量占比稳步提升。目前,全市18家银行开办跨境人民币业务,6家企业跨境贸易实际收付金额超过2亿元,其中前3家大企业合计超过52亿元,境外结算区域覆盖20个国家和地区,业务类型涉及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跨境贸易融资、境外股东贷款、跨境担保等。
出台转口贸易操作指引今年6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转口贸易可以采用人民币结算,企业开展转口贸易业务开辟了新的结算通道。银行方面也跃跃欲试,但因贸易真实性审核较难把握,仍在观望犹豫。为此,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立即组织跨境办业务人员和辖内部分银行制定业务操作指引,一个半月后,《厦门市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操作指引》顺利出台,详细罗列了银行开展在岸转口、离岸转口、仓单买卖、提单买卖等转口贸易业务须审核的相关材料和单据,为企业和银行提供详尽的业务操作指南。
政策出台后,辖内3家银行立即开展了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截至8月末,实际收付金额已经突破2亿元。据兴业银行 (601166 估值,测评,,,)厦门分行企业金融部相关人员称,他们已为开办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准备多时,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储备,新政策的出台及时释放了潜在业务拓展需求。
引导贸易融资产品创新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稳步、快速发展,厦门市部分银行适时推出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如进口项下的人民币远期信用证融资业务、人民币海外代付业务、人民币协议付款业务等。以某银行为例,目前境内银行6个月期定存年利率为3.30%,12个月期定存年利率为3.50%,而其海外分行的人民币代付年利率为2.50%左右,进口企业如将全部人民币存在该境内银行,并由其海外分行先将人民币支付给收款人,则融资到期后,企业扣除相关手续费后还能获得一定的利差,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为促进厦门市跨境人民币出口业务增长,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重点引导辖区银行加大对出口项下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的开发力度,如人民币出口代付业务、出口项下人民币协议融资业务等。目前,厦门市部分银行已尝试开展出口项下人民币协议融资业务,截至8月末,融资金额累计超过8亿元,融资期限均为半年或一年。与此同时,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鼓励辖区银行参照进口项下“海外代付”模式,积极探索研究出口项下跨境人民币“海外代收”的贸易融资产品,即境内出口商通过境内结算银行与其海外分行签订人民币海外代收合同,并承担融资利息和相关费用,海外分行先将货款提前支付给境内出口商,再由海外分行向境外进口商收回货款,融资过程中可尝试引入出口信保规避违约风险。
稳步推进对台人民币业务一年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积极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与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结合点,稳步推进对台人民币业务,力争实现两岸人民币贸易结算。新台币兑换网点和业务辐射面进一步扩大,厦门银行继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之后,成为福建省第4家新台币兑换银行机构,新台币兑换业务由银行柜面延伸至签约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今年上半年,新台币兑换业务量大幅增长,累计兑入6540.46万元新台币,较去年同期翻倍;累计兑出4017.54万元新台币,较去年同期增长68.33%。截至7月底,厦门市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境外对手方中10.54%来自台湾地区,高于全国2%的平均占比。台湾地区成为继香港地区、美国之后的第三大境外交易方。
出台转口贸易操作指引今年6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转口贸易可以采用人民币结算,企业开展转口贸易业务开辟了新的结算通道。银行方面也跃跃欲试,但因贸易真实性审核较难把握,仍在观望犹豫。为此,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立即组织跨境办业务人员和辖内部分银行制定业务操作指引,一个半月后,《厦门市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操作指引》顺利出台,详细罗列了银行开展在岸转口、离岸转口、仓单买卖、提单买卖等转口贸易业务须审核的相关材料和单据,为企业和银行提供详尽的业务操作指南。
政策出台后,辖内3家银行立即开展了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截至8月末,实际收付金额已经突破2亿元。据兴业银行 (601166 估值,测评,,,)厦门分行企业金融部相关人员称,他们已为开办转口贸易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准备多时,积累了一定的市场储备,新政策的出台及时释放了潜在业务拓展需求。
引导贸易融资产品创新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稳步、快速发展,厦门市部分银行适时推出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如进口项下的人民币远期信用证融资业务、人民币海外代付业务、人民币协议付款业务等。以某银行为例,目前境内银行6个月期定存年利率为3.30%,12个月期定存年利率为3.50%,而其海外分行的人民币代付年利率为2.50%左右,进口企业如将全部人民币存在该境内银行,并由其海外分行先将人民币支付给收款人,则融资到期后,企业扣除相关手续费后还能获得一定的利差,从而降低进口成本。
为促进厦门市跨境人民币出口业务增长,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重点引导辖区银行加大对出口项下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的开发力度,如人民币出口代付业务、出口项下人民币协议融资业务等。目前,厦门市部分银行已尝试开展出口项下人民币协议融资业务,截至8月末,融资金额累计超过8亿元,融资期限均为半年或一年。与此同时,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鼓励辖区银行参照进口项下“海外代付”模式,积极探索研究出口项下跨境人民币“海外代收”的贸易融资产品,即境内出口商通过境内结算银行与其海外分行签订人民币海外代收合同,并承担融资利息和相关费用,海外分行先将货款提前支付给境内出口商,再由海外分行向境外进口商收回货款,融资过程中可尝试引入出口信保规避违约风险。
稳步推进对台人民币业务一年来,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积极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与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的结合点,稳步推进对台人民币业务,力争实现两岸人民币贸易结算。新台币兑换网点和业务辐射面进一步扩大,厦门银行继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之后,成为福建省第4家新台币兑换银行机构,新台币兑换业务由银行柜面延伸至签约授权的外币代兑机构。今年上半年,新台币兑换业务量大幅增长,累计兑入6540.46万元新台币,较去年同期翻倍;累计兑出4017.54万元新台币,较去年同期增长68.33%。截至7月底,厦门市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境外对手方中10.54%来自台湾地区,高于全国2%的平均占比。台湾地区成为继香港地区、美国之后的第三大境外交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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