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将举办2011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介会
2011-09-13 10:34502
8月23日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河北省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目前,我省所有企业自8月22日起都可采用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8月23日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河北省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省内企业的进口业务人民币结算已可以办理,出口业务人民币结算还需要审批。
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有关人士介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成功进行,是我国促进人民币走出去的重要举措,也将为河北的外向型经济提供新的支持和动力。据了解跨境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贸易的结算。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出台的核心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强调事后监管。
对外贸企业来说,与使用传统的外币结算相比,使用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好处主要有: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和外债额度管理,企业无需提交核销单,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将出口人民币收入存放境外,无需事前审批;相应的资金不用进入待查账户。采用人民币结算后,省内企业可节省进口购汇与出口结汇的汇兑成本,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减少因购买各种套期保值产品而产生的财务费用。
目前,我省所有企业自8月22日起都可采用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但目前出口业务人民币结算还需要审批,尚不能办理。因为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在试点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才可以在出口货物贸易中采用人民币结算。
为帮助我省外向型企业了解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相关政策及相关银行贸易融资相关产品,中信银行石家庄分行将联合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商务厅于9月中下旬举办2011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推介会。届时人民银行、商务厅等政策主管部门及中信银行总行相关专家到场,针对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政策及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业务产品进行详细解读。
有意参加本次推介会的企业界人士可与中信银行会务组取得联系。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方式:电话0311-87872852、15032823399
电子邮箱:wanghz_hb@citicban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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