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印包企业受益几何
《通知》还明确,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试点企业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中国目前是全球重要的印刷出口加工基地,中国的印刷包装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企业是否受益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试点名单中的一些印包企业,获知已有印包企业在出口业务中采用人民币结算,不过结算地主要在香港,业务局限于子母公司业务往来;还有一些印包企业虽为试点,但目前尚无一笔采用人民币结算的业务。
查询
两批共700多家
印包企业成试点
●从首批的7家增至
第二批的700多家
●试点企业多分布在三大产业带
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以来,全国共产生了两批试点出口企业。2009年,首批365家企业被列为试点,试点企业分布在广东和上海;2010年11月,第二批6.7万多家试点企业名单出炉,试点企业分别在20个省(区、市)。
《中国新闻出版报》逐个查询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的各省(区、市)试点名单获知,第一批有7家印刷包装企业;第二批有700多家印刷包装企业。
这700多家试点印包企业多分布在三大产业带的中心北、上、广,东北的辽宁和山东沿海也有多家企业。其中上海有270多家,广东有170多家,山东有80多家,江苏有50多家,辽宁和北京各有40多家。
资料图片
调查
我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目前已扩大至全国。图为银行工作人员在清点人民币。
北京3家试点企业无一笔相关业务
●客户没有人民币可付是重要原因
●企业应做好和税务及银行的沟通
北京地区的3家印刷企业——北京国彩印刷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但其财务总监或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目前无一笔进出口业务使用人民币结算。雅昌(企业)集团在深圳、北京、上海的3家印刷企业均为试点,但雅昌(企业)集团市场部总监彭干表示,目前雅昌出口业务还没有使用人民币结算。
这些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没有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原因各种各样。
“很多客户手中没有人民币,是客户难以用人民币付款的一个重要原因。”雅昌彭干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彭干说:“是否采用人民币结算不取决于我们,而是看客人情况。最大问题是,我们的外国客户那里没有人民币,所以没法用人民币结算。”
据彭干介绍,雅昌的海外客户通常是欧美的出版商、设计师、艺术家,他们更习惯用美元或欧元这样的本地货币来结算业务。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和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也表示,由于公司的海外业务多分布在俄罗斯及中亚地区这些地方多习惯用美元付款。
除了客户方面的原因外,企业财务人员不熟悉此项政策、缺乏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也会阻碍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使用人民币。北京国彩印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郭铁军说:“这两年我一直在关注此项政策,如果企业能操作好将受益良多。我认为出口企业在这方面应该有所行动,做好和税务部门及银行之间的沟通。”虽然还没有出口业务,但该公司已未雨绸缪成为试点企业,并招聘了国际贸易人才计划开拓国际业务。
使用人民币结算主要目的之一是规避汇率风险,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熊润民表示,虽然没有用人民币结算海外业务,但公司在报价时通常会考虑到汇率变动的风险。
中华商务广东公司受益于此项政策
●人民币结算限于粤港关联公司之间
●国外客户业务结算尚未使用人民币
在8月25日一天的采访中,媒体终于获悉了一个受益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的案例。据北京华联印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熊润民了解,近期,中华商务联合印刷(广东)有限公司有几笔出口业务采用人民币收款,但仅局限于和其集团关联公司的业务往来。中华商务联合印刷(广东)有限公司和国外客户的业务中目前还没有采用人民币结算。
这和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这两年的实际运行状况非常契合。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从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的实际运行来看,香港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主要来源。2010年和2011年,香港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占中国跨境人民币贸易结算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3%和84%。
据熊润民转述,虽然是在公司内部采用人民币结算,但中华商务粤港两公司可以因此减少一次汇兑损失。据介绍,此前香港公司接单,通常收美元、欧元和英镑等。香港公司收汇后通常转换成港币付给广东公司,广东公司收到港币后再转换成人民币。这样中间就要有两次货币转换。
而在广东公司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后,香港公司在收到外币后可直接换成人民币给广东公司,这样省去了中间换港币的过程,两次汇兑减为一次汇兑,可以避免一次汇兑损失及费用。
熊润民说,用人民币结算的另一好处是,香港公司可预先兑换人民币待付汇时使用,这可减轻人民币升值对企业带来的汇兑损失。
由于刚开始用人民币结算,中华商务相关人士表示,具体结算金额和避免汇兑损失的金额还不方便透露。但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前景,该人士抱有乐观态度。“这只是一个开始,再过半年一年,相信用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业务会越来越多。”
新闻背景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扩至全国
●境内结算地新增河北、山西等11个省(区)
●吉林、黑龙江、西藏、新疆的境外结算地扩容
●上述省(区、市)要推荐一批试点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8月24日发布六部门《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而在去年6月,六部门就将境外结算地域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两年来,境内结算和境外结算地域实现全覆盖。
对于外向型印刷企业来讲,这是一政策利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简言之就是在进出口业务结算时用人民币代替美元、欧元、英镑,这样企业可以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简化出口手续。
《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
《通知》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增加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地区范围扩大至全国。这新增的11个省(区)的企业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定,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通知》还明确,吉林省、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试点企业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与境外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另外,《通知》要求上述新增11个省(区)和4个省(区)的政府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并报送六部门审核。经审定后的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贸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