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亟须改革
发改委关于成品油尚未满足下跌条件的言论再次引发激烈争论。国内成品油定价的规则是“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国内成品油价格易涨难跌的现象凸显出当前的定价体制所存在的问题。
中国贸易金融网讯 发改委关于成品油尚未满足下跌条件的言论再次引发激烈争论。在标普引燃美国信用危机导火索之后全球股市大跌,纽约原油期货主力价格跌破80美元/桶,并创下了76美元/桶的新低。而中石化香港分公司亦宣布自8月10日凌晨下调汽油和柴油价格。
面对跌势汹汹的原油价格,唯有国内成品油价格岿然不动。对于此现象,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根源在于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不合理,导致国内成品油价格受国际油价影响的敏感度较低。这是国内成品油价格难以随国际油价下跌而下跌的主因。
国内成品油定价的规则是“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周修杰认为,这一定价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三点:一是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跟踪对象不够准确和全面。二是22个工作日的时间跨度太长。三是4%的变化幅度太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发改委应当适时改变规则,建立更加灵敏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一是要调整成品油的跟踪对象,建立反映国际原油供需变化和金融属性的跟踪机制。二是要缩短调价周期,将22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三是缩小变化率,将4%的变化指标进一步下调。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国内成品油价格易涨难跌的现象凸显出当前的定价体制所存在的问题。目前对成品油定价机制的适当修补也只是表面功夫,从本质上来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只是属于石油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打破垄断,深化石油体制改革和成品油定价体制改革才是长久之计。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1-2015年中国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自1998年以来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管理体制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的改革,其改革思路是向市场转型、向国际接轨,尽管迄今为止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步,但是尚未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