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努力构建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平台
福州市将研究出台系列鼓励和扶持金融机构进驻海峡金融商务区的优惠政策,将正在建设的海峡金融商务区周边次干道纳入规划范围。
实行差异化定位
规划提出,海峡两岸金融服务中心将实行差异化定位,以中小企业融资为特色、两岸合作为背景,借鉴天津滨海新区、沪深、香港等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利用两岸MOU、ECFA签订等契机,先行先试ECFA框架下的政策内容,加强与台湾金融产业接轨,使福州成为对接台湾,立足海西,辐射全国的海峡两岸金融服务中心。
确定四大重点
福州市拟定了构建海峡两岸金融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
做大做强福建海峡银行。包括支持其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及国内主要城市完成网点布局;早日获取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支持其与台湾金融机构在消费金融、台资企业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进行业务合作、先行先试;协助加强其与中央相关部委的沟通联系,为该行创造上市条件。
扶持发展福州农村商业银行。切实加大各级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保障资金、项目向其倾斜,特别是财政性涉农资金和社会保障性资金优先存入;支持加快推进跨区域异地开设分支机构及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步伐。
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利用现有的福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平台,组建福州金融投资控股公司。实行企业法人管理,参股在榕境内外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及金融中介行业,提高财政资金效率,提升福州市地方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市)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培育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继续发展和规范小额信贷公司,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加快建设对台离岸金融市场
规划提出,争取更多境外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来榕落户。重点考虑通过财政入股,及加强与国有大型集团合作的方式,吸引台湾金融机构在福州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台湾金融机构与福州金融机构进行股权和业务合作,引导台资银行业机构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
规划提出,福州市将抓住福州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复的契机,协助引进有资质的银行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人民币和新台币计价结算”试点,建立境外外汇资金的融通中心,率先给海峡两岸的贸易双方提供资金的开户、调拨、贸易融资、担保和抵押等便利;推进对台离岸金融业务的开展。
形成海西金融集聚区
规划提出,福州市将研究出台系列鼓励和扶持金融机构进驻海峡金融商务区的优惠政策,将正在建设的海峡金融商务区周边次干道纳入规划范围。
利用五四路金融核心商务区的现有优势,重新塑造五四路,尤其是五四北路的金融地标。充分发挥现有五四路金融核心商务区与海峡金融商务区之间的优势互补,打造福州精品金融商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