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企关系才能减轻企业负担
货币政策扩张与紧缩收益与成本的不对称性,决定了中小企业在当前货币政策环境中面临更大的压力。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是负担的一方面,不规范的政府与企业关系,同样可能成为压倒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杨志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
财政研究室主任
一个健康的经济体是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和谐共存的。大企业是中坚力量,中小企业灵活性强,二者各有优势。“船大抗风浪”和“船小好调头”就分别是对二者形象的比喻。
一段时间以来,企业做大做强似成主旋律。对国人来说,“世界五百强”最初只是一个梦。如今,梦已成真。可是,我们除了慨叹中华企业之大,还有多少值得夸耀的?大并不等于强。各国不遗余力地扶持中小企业,是看中了其在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中不可替代的地位。长期以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在我国国家政策体系中也占有重要的位置。但路漫漫其修远兮,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还需要更有力的制度设计来加以解决。
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不是今天才遇到的。只不过,金融危机和国家经济政策选择将问题放大了。融资问题一直困扰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小企业融资的“麦克马伦缺口”,从根本上说,需要通过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来加以解决,需要更多的直接融资来加以支持。
最近的局面有点特殊。货币政策从扩张转向实质上的紧缩(名义上的稳健),客观上造成了中小企业融资特别困难。更不公平的是,货币政策扩张时,容易得到资金的是大企业。货币政策紧缩时,直接感受到资金压力的是中小企业。货币政策扩张与紧缩收益与成本的不对称性,决定了中小企业在当前货币政策环境中面临更大的压力。
现今融资机制对中小企业极为不利。银行嫌贫爱富是有名的。在同样的经营成本下,银行天生有和大企业结盟的倾向。国有银行最初偏爱国有企业。现在,所有银行都喜欢大客户。即使是新成立的股份制银行,也是如此。在可贷资金极为有限的情况下,银行更是向大企业倾斜。结果是,中小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借助于各种各样的民间融资。
即使中小企业顺利融资,资金成本也远高于银行融资。仅仅资金成本一项,就让中小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有望成长为大企业的中小企业,就可能因此而夭折。就直接融资而言,股市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投机者的狂欢所在。企业上市“圈钱”成为最重要的功能,发展反而变成了次要功能。在扭曲的融资环境中,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专门的金融机构的支持,需要更加有序的直接融资体系的配合。
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是负担的一方面,不规范的政府与企业关系,同样可能成为压倒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纸公文,就可能让中小企业受不了。据《新京报》7月27日报道,北京东城区的咖啡店、酒店、小酒吧等场所大都接到警方通知,要求店方安装“互联网公共上网服务场所安全管理系统”,用于监控用户信息,才能为顾客提供无线网络。商家要为此支付2万元安装“网络监控软件”才能为顾客提供免费上网。Wi-Fi为商家招揽顾客提供了方便,本是企业竞争力的一部分,现在,一些部门觉得不方便了,就要设置障碍。不方便也罢,要装软件也罢,为什么就不能由这些部门付费呢?显然,这类商家中有许多只能算是小企业,2万元的开支并不算小。再退一步,即使是数百元,企业能负担得起,也不见得应由企业来负担,因为这不是企业经营应该付出的成本费用。如果从所谓保证互联网安全的目标视角来看,此类费用当由有关部门的经费来承担。作为纳税人,企业已经支付了各种各样的税款,再付费显然是不合理的。
联想起各种各样的宏观税负讨论,常见的看法是狭义的税负不重,广义税负重。但是,对企业来说,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税费和其他支出都构成了企业实实在在的负担。而且,在现实中,有关部门似乎已经习惯了出台种种规定,也习惯了转嫁费用给企业的做法。此俗不改,宏观税负讨论最终将流于形式,企业负担提高也将永无止境。关注企业负担,较不透明也带有较多不确定性的税外负担不能忽略。
我们在调研中也发现一种怪现象。东部企业到西部投资,享受了西部一些地方极为优惠的税收政策。但是,来投资的东部企业还是觉得负担重,原因出在税收征管力度的差别上。东部地区虽无税收优惠政策,但一些地方的税务部门征收有度,只要所纳税款大致达到销售额(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之后,就不再追究了。企业负担适度,赢得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这固然有税款应收未尽收之嫌疑,但是,税收制度的设计与税收政策的选择如果不能以经济发展为前提,那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可见,合理的做法应该是适时改革税收制度,选择适宜的税收政策,以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当然了,外部环境再重要,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增强也不可忽略。企业练内功的同时,也要注意外部环境,特别是要因应当下经济结构可能面临剧烈调整的形势,并从中分得一杯羹。企业生死,犹如生命之来临与逝去。如何减少企业骤然消失所带来的失业等后遗症,是政府必须考虑的问题。政策的着力点应在何处?政策至少不应该保护落后,更不应该让企业永远处于襁褓状态。
中小企业的负担,有些与大企业是一样的。有些负担都可能成为企业共同的不可承受之重。政府对企业征税有法可依,对企业收费也不能随意为之,增强企业负担的规制性措施只会成为企业的隐性负担,同样不能来来去去轻轻松松。减轻企业负担,是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