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旭人在北京市考察调研财政工作
7月23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北京市考察调研财政工作。谢旭人在考察调研中,对财政部门做好财政收支分析、预算执行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间对做好财政收支分析、预算执行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本报讯 7月23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北京市考察调研财政工作。其间,谢旭人听取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工作汇报,并深入石景山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现场,详细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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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旭人首先肯定了今年以来北京市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北京市各级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保障重点支出,扎实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取得了显著成绩。
谢旭人在考察调研中,对财政部门做好财政收支分析、预算执行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财政收支分析。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跟踪监测,认真分析经济运行变化对财政收支的影响。要科学分析财政收入增长的原因以及财政收入增长与GDP增长之间的关系,并做好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各方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财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做到“均衡、有效、安全”。要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的机制,把上年的预算执行情况作为编制下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上年预算执行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如涉及预算编制的,要在编制下年预算时努力研究解决,避免编制和执行“两张皮”。要完善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制度,把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安全使用与次年预算编制结合起来,切实加强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统筹使用。要做好项目库建设的前期评估论证等工作,不断增强项目预算管理的前瞻性,严格按照预算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确保项目资金拨付及时均衡和使用安全有效。要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年度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相应增加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当年支出,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以后年度经过预算再安排使用。
三是积极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增加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入。要落实并完善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带动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和收费基金优惠政策,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本。要加强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支出的及时、均衡、有效,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要在细化公开内容的同时,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坚持推进公开与加强管理相结合,通过公开促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预算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要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妥善处理债务偿还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问题。继续抓紧清理规范融资平台公司。坚决禁止政府违规担保行为。研究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财政部办公厅、综合司、预算司负责同志参加了考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