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推进
戴岚 |2011-07-26 08:32567
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新疆作为全国第一个获准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省区,自2010年10月29日获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截至6月末,已有12家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国、香港等1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结算额达147.9亿元。
本报乌鲁木齐7月25日电(记者戴岚)新疆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上半年,全疆跨境人民币累计结算达102亿元,较上年增长1.2倍。
新疆作为全国第一个获准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省区,自2010年10月29日获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截至6月末,已有12家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国、香港等1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结算额达147.9亿元。
新疆作为全国第一个获准开展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的省区,自2010年10月29日获准跨境贸易与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截至6月末,已有12家银行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蒙古国、香港等1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结算额达147.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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