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央行: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双臂”支撑
在国内诸多一线城市提出建设区域乃至国际金融中心时,上海作为其中“市场+机构”条件最成熟的中心城市之一,在提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十多年里建树良多。
国际金融中心的特征
来自央行上海总部的资料显示,就国际金融中心的特征来看,首先应当拥有众多的国际金融机构、发达的金融市场以及活跃的金融活动等。银行和其他主要金融机构的数目,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志。其次,银行总资产以及外国银行总资产数是评估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指标。再者,外汇市场的成交量公认为是评估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个极重要的尺度,因为它反映了一个中心是否容许自由汇兑和资金自由流动。其他金融市场方面,证券市场是资金筹集与配置的核心市场之一,证券交易所则是证券市场的核心。
现代上海金融市场在20世纪80年代真正起步,经过20多年的巨大发展,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
据了解,目前上海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最主要聚集地,拥有国内最齐全的金融交易场所,如证券交易所、黄金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期货交易所、全国同业拆借、债券场外交易信息中心,票据贴现华东区域中心等等,基本形成了囊括货币、资本、外汇、期货、黄金、保险市场的层次清楚、分工明确的市场体系。
随着金融市场体系的形成,金融产品和工具逐渐丰富,先后推出了可转债、国债买断式回购、ETF、股票权证、债券远期、短期融资券、利率互换、外币掉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燃料油期货等新的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产品,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影响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因素
尽管近年来我国内地金融市场呈跨越式发展,但和国际主要金融中心相比,内地金融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广度上,尚未形成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衍生产品市场没有发育。而这恰恰是金融市场向高级化、复杂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深度上,内地各类市场的交易规模还非常小,尤其是外汇交易市场的规模小,流动性不足,且基本属于封闭型的。
央行上海总部研究发现,影响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因素,可以看宏观基础条件和微观基础条件两个方面。宏观基础条件包括强大的经济基础或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等。微观基础条件,则包括充裕的专业人力资源、公平有效的法律环境、宽松的监管环境、较低的税费负担水平、完善的基础设施、自由宽松的商业经营环境、优美的生活环境等。
就宏观基础条件看,经济收入水平和增长速度从多个方面影响着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国际经验表明,快速的经济增长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必要条件,由此产生的巨大金融服务需求将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中心所在城市,激发了外商的投资热情,城市的收入水平和贸易水平得以提高,三者共同作用,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的增长。因此,国际金融中心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包括经济增长、收入、外商投资等在内的宏观经济基础的较量。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微观基础条件,则直接影响各种金融活动能否便利、公平、有序地进行,直接影响金融机构在一个城市相对于在另一个城市从事金融业务的机会成本,影响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以及投资者的信心。
稳步推进长三角金融联动
2005年8月10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履行一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操作职责和管理职能。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精神,人民银行确立了“加快组建、有效整合、稳步推进、逐步到位”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建设方案。
上海总部是总行公开市场操作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发业务中心。2006年,人民银行将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的日常监测和准入管理等职能划转上海总部,同时,授权上海总部负责全国区域金融稳定报告的汇总编写工作,参与全国金融稳定信息系统建设,这标志着上海总部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重点结合上海金融发展的实际,围绕国际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改进外汇管理等几个方面争取有所作为。包括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机构发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改进外汇管理、促进对外交往等。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必然趋势,而区域金融协调发展是其必然要求。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跨行政区的经济活动,必然产生跨行政区的金融服务需求。因此,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全国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项国家战略。上海目前已基本确立了以金融市场中心为主要特征的国内领先金融中心地位,推动长三角地区金融协调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推动力。长三角地区金融一体化程度提高,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上海较完备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加强资金、机构、人才等金融要素向上海集聚,从而增强上海服务和辐射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功能。
长三角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内业务创新和跨区业务创新的动力都较强,可以在金融创新方面进行探索。长三角经济活跃、资金充裕,贴近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应该充分利用,通过加深长三角企业和个人对金融市场的利用程度,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风险的有效管理。
其次,可以对区域内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功能整合,比如完善支付清算体系、改善区域信用环境、建立反洗钱区域合作机制等方面。
人民银行一直重视对长三角金融稳定状况的监测分析,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进行金融机构产品和业务创新监管。相关部门可以建立长三角区域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共同预警和及时通报金融风险。也可以通过建立长三角金融控股公司联合监测制度和沟通协作机制,共同研究金融控股公司及其跨区域经营的风险问题,维护区域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