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开始申报
浙江省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报名时间截至7月底。试点企业出口采用人民币结算,还可获得更多更新更便捷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支持,有助于企业提高出口竞争力。
浙江省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报名时间截至7月底。日前,浙江省政府转发了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浙江省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标志着我省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一周年之际,将有更多的浙江出口企业有机会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政策的便利。
去年浙江省有6709家企业经申报成为试点企业。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已突破千亿大关,达1129亿元,其中2011年上半年结算量1006亿元,业务发展势头迅猛。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范围已从单纯进出口贸易结算发展至服务贸易、跨境投资、跨境融资等领域。
据悉,试点企业出口收取人民币,无须核销手续,且同样享受出口退税,资金不入待核查账户,资金到位快,结算便捷;同时,出口使用人民币结算,还有利于企业优化汇率风险管理,节省汇兑成本和外币衍生品交易费用,降低财务成本。试点企业出口采用人民币结算,还可获得更多更新更便捷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支持,有助于企业提高出口竞争力。(记者 朱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