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申报20日结束
2010年7月,诸暨市共有29家企业获得第一批试点企业资格,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广大企业要抓住这次申报机会,争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的“入场券”,尽可能规避对外贸易中的汇率波动风险。
本报讯 我市第二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企业正在申报,凡是在浙江省依法注册并获得进出口资格的企业法人,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需求、自愿参与试点,依法诚信经营、遵守商务、海关、国税和外汇管理局等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一年内没有走私违规情节、海关B类及以上企业,资信较好,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均可向商务局申报。
据了解,企业加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一是多了结算币种的选择权。如果出口企业有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资格,就可以选择用人民币进行结算,也可以继续选择用外币结算,多了选择结算币种的权利;二是多了一种规避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汇率风险的方法,可以防止外币贬值带来的损失;三是帮助出口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在当前企业融资难度增加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推出了一些出口贸易融资产品,但有些产品只有拥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资格的企业才能申请办理。另外,还可以锁定财务成本,估算企业预期收益;同时,试点企业用人民币结算,仍可享受退(免)税政策,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出口退(免)税时不需提供外汇核销单,这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
2010年7月,我市共有29家企业获得第一批试点企业资格,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为使更多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在跨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享受政策便利,市政府日前专门布置试点企业申报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得到申报机会。
广大企业要抓住这次申报机会,争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试点的“入场券”,尽可能规避对外贸易中的汇率波动风险。各企业可在市外经贸预警信息网(www.zjboft.gov.cn)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后交所属镇街汇总上报,截止时间201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