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港四项措施落实港口安全大检查
为确保港口安全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的港口生产生活环境,江苏太仓港口管委会按照省市安全管理部门要求,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在全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港口安全大检查活动。管委会成立4个督查组,分别由一名委领导率队开展为期一周(7月1日至7月6日)的港口安全督查。
为确保港口安全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的港口生产生活环境,江苏太仓港口管委会按照省市安全管理部门要求,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在全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港口安全大检查活动。
一是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全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明确检查目标要求、五项重点和时间安排,检查从6月25日开始,至7月25日结束,共分自查自纠、部门督查、督查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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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要求企业率先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面堵塞安全漏洞,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有关企业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港口企业还要结合汛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所有自查自纠情况都要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管委会。
三是管委会成立4个督查组,分别由一名委领导率队开展为期一周(7月1日至7月6日)的港口安全督查。督查组对辖区13个重点港口码头企业逐一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了港口码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等情况,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9处,提出整改建议16条。
四是加强已排查隐患的整改和监控,对排查掌握的事故隐患,要求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按照期限、责任、措施、资金、复核“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隐患必须在7月25前整改到位,港政执法大队将做好日常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