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取得成效
2009年,中国国务院批准上海和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等4城市率先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试点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作为中国与东盟合作桥头堡的广西,依托中国—东盟自贸区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列8个边境省区第一,出口结算量居全国第一。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楠、张垒、梁泰、梁鋆):2009年,中国国务院批准上海和广东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等4城市率先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试点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2010年,试点地区增加了北京、内蒙古、广西、海南、西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作为中国与东盟合作桥头堡的广西,依托中国—东盟自贸区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列8个边境省区第一,出口结算量居全国第一。
跨境人民币结算是指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及服务贸易结算。没有开放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一些与东盟各国有贸易往来的商人、企业在结算货款时,由于选择的货币与人民币存在汇率风险,常常是做了10块钱的生意只得到8块钱的收益。
随着中国与东盟合作交流日益紧密,特别是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作为中国与东盟合作桥头堡的广西边境贸易不断扩大,东盟连续10年成为广西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区域内银行业机构的贸易结算和金融服务需求大量增加。2010年6月22日,广西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广西金融办公室主任赵德明说,试点的开始,使广西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桥梁、平台作用更为凸显。
赵德明说:“东盟已经连续10年成为广西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使广西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桥梁、平台作用更为凸显,使广西经贸取得更大的发展空间,使中国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光安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广西刚刚推开,对于企业就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当时由中国银行广西分行经办的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为公司用人民币向菲律宾的商业伙伴公司支付一笔合同费用。
曾光安说:“我们曾经因为东南亚国家货币大幅度贬值,导致我们产品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另外,进口国货币贬值也导致他们进口成本大幅增加,这就导致我们产品市场价格非常高。”
曾光安介绍,企业在全球80多个国家都有商业往来,因此会收到不同的外汇,最后都要转成欧元、美元或者澳元。如此多种类的外汇,大大增加了公司的汇率风险。如果用人民币结算,不管是贸易往来还是向国外的分支机构融资,企业都不用再因为钱的流动老是“拐弯”而支付大量成本。
目前,广西辖内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等已经为东盟国家和港澳地区的20多家银行开立人民币往来账户,辖内有近1000家企业与境外贸易伙伴采用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
广西北部湾银行作为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开办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与66家境外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仅在东盟国家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的就有32家,服务双边商贸企业。广西北部湾银行董事长腾冲介绍:“在中国跟东盟自由贸易里面人民币主要的结算量逐步增加。随着向边境贸易的这种贸易形式以后会逐渐发展到我们的自由贸易,自由贸易如果用人民币结算也是给我们商家带来很多的好处,给我们的企业创造效益。”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刚试行半年,广西就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2010年,广西实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列8个边境省区第一,结算金额突破126亿元人民币,出口结算金额达到93亿元,跃居全国第一。于此同时,2010年,广西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业务实现了“零”的突破,相关部门向越南企业直接投资人民币100万元。近3年来,广西银行业机构边贸结算量年均增长50%以上,东盟各国工商企业希望使用人民币结算。人民币在东盟成了硬通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在广西的试行,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做出了贡献。广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李正友说:“人民币在泛北地区的地位也不断得到提高和认可,在风险防范、人员的培训、信息共享这一块已经建立了常规化的机制来更有利于推动双边的金融合作。”
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把广西列为全国首批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当前,广西积极实施“走进东盟”和“引银入桂”战略,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东盟国家货币直接交易业务,努力打造成为东盟国家货币兑换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黄良波表示:“加强中国与东盟的现代化的支付体系的合作,通过加大北部湾地区的信贷投入,改进金融服务,对推动中国与东盟尤其是广西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