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警惕市场化的倒退
改革深入的关键与其说是国有企业改革,还不如说更为关键的是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改革,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等。刘伟:就体制变迁而言,市场机制已经基本上替代计划体制成为中国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价格信号也已经取代数量信号成为引导资源配置的主要信号。
●运用市场机制的关键在于协调政府与市场间的相互关系。
●改革深入的关键与其说是国有企业改革,还不如说更为关键的是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改革,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等。
●市场化更为重要的内容在于要素市场化,包括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市场化,而要素市场化所需要的制度变革要远远深刻于商品市场化。
●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各国政府采取了战后空前强力的政府干预,虽然出于反危机需要,但要付出代价,对于发达国家或许更多的是政府扩大支出中的低效率和高通胀的损失,对于我国来说,或许就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可能产生市场化的倒退。
●我国要穿越"中等收入陷阱",重要的在于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体制上深入并完善市场化进程,努力提升市场化水平和质量;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化、法制化速度,努力提升政治制度与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适应性。
协调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经济参考报》:首先让我们来明确概念,什么是市场经济?
刘伟:市场经济首先指的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即以价格信号为引导,以微观主体逐利最大化目标为动力,以等价交换为竞争的基本原则,推动资源配置。
市场经济要求,通过运用市场来实现资源配置的社会,在所有制及产权制度上必须保证资产权利的单纯经济性质,至少占统治地位的资产制度不能具有普遍超经济性质。
因为市场经济是交易的经济,交易的本质是不同所有者之间所有权的相互交易,只有经济性质的权利才能首先服从等价交换的经济规则。政治的、行政的、司法的、宗教的等超经济权利有其特殊的非经济规则支配其运行,而不能也不应当遵循买卖规则。这就是为什么在人类历史上社会分工和私有制这两个产生市场交易的基本历史条件古已有之,但却没有市场机制出现。
真正市场经济文明的出现是在社会分工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发生的事情,因为在资本私有制下,资产的权利作为资本成为社会的"主义",而不是再作为依附于超经济权利的奴仆。
《经济参考报》:市场机制运转的关键何在?
刘伟:市场机制的秩序准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的主体秩序,或称主体机制,即产权制度,它要求进入或运用市场机制的主体在产权上必须是单纯经济性质进而首先服从市场经济规则约束的权利,以保证可交易性;同时,产权边界要清晰,进而使产权交易有效率。
二是市场竞争的交易秩序,或称价格机制,即交易条件的决定制度。它要求进入市场的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公平交易进而使竞争具有平等和充分性。
三是市场竞争的法治秩序,或称法制环境,即在法律制度和法治精神上对市场经济内在竞争制度的肯定和保护。本质上市场经济是贯彻法权的经济,形式上市场经济是契约的经济。无论是法权的本质还是契约的形式都要求市场经济必然同时是法治经济。
四是市场竞争的道德秩序,或称精神支持,即在社会道德和伦理秩序上对市场竞争的精神弘扬,它要求进入市场的主体在道德秩序上必须恪守并弘扬诚信,因为市场经济本身是信用经济。
运用市场机制的关键在于协调政府与市场间的相互关系,即处理国家干预与市场自发竞争间的关系。引入政府干预的基本原因在于市场存在诸多失灵。处理政府与市场相互关系的难点在于两者间作用程度的把握。
承认市场对计划的根本性替代
《经济参考报》: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是否已经形成了市场经济?
刘伟:就体制变迁而言,市场机制已经基本上替代计划体制成为中国资源配置的主要机制,价格信号也已经取代数量信号成为引导资源配置的主要信号。尽管这其中尚存在严重的无序和不公平竞争等问题,尽管人们对中国市场化进展的具体程度的量上的判断还存在不同的认识,但承认市场机制对计划体制地位的根本性替代是普遍的共识。
同时,人们也普遍承认,中国市场化的速度在所有转轨国家的比较当中,是较快的,尤其是与俄罗斯经济转型比较,一般认为中国市场化指数或经济自由化指数高于俄罗斯;在国际贸易实践上,目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地位的国家已超过70个。
《经济参考报》: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特点都有哪些?
刘伟:首先,中国的改革在基本宗旨和体制目标上是寻求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基础上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制度与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力量的资源配置方式的统一,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可以说中国改革进程的真正困难,同时也是改革的根本特征,恰恰在于这种力图统一生产资料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的创造上。
其次,中国的改革在基本方式和进程上是遵循渐进式的原则,而不是采取西方学者所倡导的"休克疗法",这种"渐进式"的改革并不仅仅是价格改革或其它某项具体的改革采取了逐渐推进的方式,而是全方位地采取渐进原则:
在二元经济特征显著城乡差异突出的条件下,采取由农村逐渐向城市转移的全面改革;
在企业与政府同时面临重要体制缺陷的条件下,采取首先以企业改革为核心然后逐渐向政府改革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等方面转移改革核心的方式;
在企业改革过程中从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主逐渐向非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和改革转移;
在企业改革与价格改革两个相互联系但又有所区别的方面,从价格改革为重点逐渐向企业改革特别是企业产权改革为重点转移,并且再进一步向两方面同时推进改革转变;
在改革所处理的经济关系的重大调整上,从分配关系调整的改革逐渐向生产关系的本质领域,尤其是产权关系方面深入;
在开放进程中,从沿海地带逐渐向内地深入;
尤其突出的是在价格改革上从"双轨制"向全面市场定价推进。
还可以举出许多方面,总的来说在改革方式上是从最迫切需要改革的方面入手,从局部入手,从相对容易取得共识的领域入手,逐渐深入并全面展开。
再次,中国的改革从一开始就明确以解放和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为根本目的,明确"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第一要务",也就是说全部改革在根本上服从发展的要求,改革的目标和进程应根据发展的要求,改革的成效应经过发展的检验。
改革深入的关键是中央政府改革
《经济参考报》:经过近30多年的改革进程,改革本身发生了怎样的历史性变化?
刘伟:改革开放伊始,我们明确提出,新时期的改革开放是以搞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这一改革核心的明确与中国以往的体制调整所处理的核心问题根本不同。但经过1978年以来的改革历程,目前还能说中国改革的关键或核心命题是企业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吗?
改革深入的关键与其说是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改革,还不如说更为关键的是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的改革,包括政府职能的转变及政策传导机制的转变等。
1978年秋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历史任务,从一开始就明确了企业改革在整个经济改革中的不可或缺的地位。
伴随国有企业本身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面临的经济运行环境也发生了显著变化。首先,除石油、铁路、航空、电力、钢铁、汽车等为数不多的行业还保留部分指令性计划外,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被推入市场,市场价格信号已成为调节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主要信号,市场竞争机制已开始成为调节企业行为的基本机制。
其次,非国有经济的迅速成长和对外开放度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加入世贸之后,对国有企业形成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其三,财税体制经过利改税、包税制、分税制,再到对新税制的改革和调整,在税赋制度上,不仅国有企业的体制性优惠不再存在,而且其体制性负担已成为影响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其四,伴随国有企业改革从简政放权到企业承包,从股份制改造到抓大放小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非国有的改造,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行政直接干预逐渐减弱。
其五,伴随入世和资本流入量的增大,不仅加剧了外资在中国国内市场上与国有企业的竞争,而且进一步把国有企业推进国际竞争之中。
其六,从拨改贷到债转股,从直接融资市场的发育到间接融资市场的培育,从中央银行的独立到商业性银行体系的构建,从政策性银行的分立到多类股份制银行的兴建,国有企业的投融资体制和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其投融资的市场条件逐渐完善,市场约束力度逐渐加强。
但是,相对于改革初期而言,在整个经济改革中,国有企业改革的地位已经历史地发生着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政府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机制和方式的变化,越来越成为制约和决定市场化改革深入的关键所在,社会共同保障体制,包括教育、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等方面的社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越来越成为社会制度变迁中的突出矛盾。
甚至也可以说,全部改革的核心命题不仅从国有企业改革逐渐向政府、社会改革转移,而且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新问题的有效解决,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靠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府调控机制的改革,尤其是公共财政体制和货币政策体制的改革,依靠社会保障制度和市场环境的完善。
《经济参考报》:还有哪些方面的变化?
刘伟:改革的基本内容还包括由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为主转变为完善市场经济秩序为主。
经济改革的基本任务是以市场经济体制替代计划经济体制成为配置资源的基本体制,以价格信号替代数量信号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信号。因此,改革以价格改革为先导,以市场行为主体制度(企业制度)改革为首要,是改革的历史必然。
到目前,尽管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进展程度仍有认识上的分歧,但承认市场机制已替代了计划机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已成为普遍的共识。
如果说在几十年的改革过程中,从配置资源的支配力量上,从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上,市场已替代计划的支配地位;如果说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市场机制即使作为主要的资源配置力量,也不可能存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总会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因而市场化进度总是有限度的;那么,市场竞争的公平程度、有序水准的提高,或者说市场经济的质量建设则绝非几十年时间便可以从根本上实现的,更是无止境的。
因此,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为体制目标的改革进程,已进入由数量建设为主,即以拓宽市场机制作用空间为主,转变为以质量建设为主,即以提升市场化竞争的公平与有效性为主。
市场机制的质量提升,说到底是市场秩序的建设和不断完善。首先是市场竞争的主体秩序,主体秩序回答的问题是"谁在竞争",其实质是企业产权制度;其次是市场竞争的交易秩序,交易秩序回答的问题是"怎样竞争",其实质是价格决定制度;主体秩序与交易秩序的统一构成市场经济的内在竞争机制。
对应于内在竞争机制,市场经济外在的环境秩序建设同样不可或缺。首先是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即在法律制度和法治过程中如何对市场竞争机制和秩序加以保护的制度安排,毕竟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因为市场经济在内容上是贯彻法权,在形式上采取普遍的契约;其次是市场经济的道德秩序,即在道德精神上如何支持市场经济文明,毕竟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因而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秩序是市场经济文明进程的客观要求;法治秩序和道德秩序的统一,构成市场经济最为首要和基本的外在秩序。
《经济参考报》:当前的历史进程又赋予改革什么样的新特征?
刘伟:改革历史进程的重点是否由产品市场化转变为要素市场化。
如果以如何定价来做为判断是否市场化的基本标准,那么,中国到目前商品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充分了,至少90%以上的商品种类的价格决定已是市场定价,而不再由政府行政定价。
问题的根本在于,市场化更为重要的内容在于要素市场化,包括劳动、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市场化,而要素市场化所需要的制度变革要远远深刻于商品市场化。
从我国的改革进程来看,在各类要素市场发育中,劳动市场化速度相对较快,无论是农村劳动力还是城镇劳动力,绝大部分的工资报酬(价格)是由市场决定,政府行政性决定工资水平的比例已经很低,尽管我国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有序性、有效性还亟待提高。
相对而言,我国资本市场化程度较低,无论是直接融资市场还是间接融资市场,发育速度均较为迟缓。就直接融资市场发育来看,一是规模小,工商企业资本形成中来自直接融资市场的不足5%,二是秩序乱,中国股市投机性过强已成不争的事实;就间接融资市场发育来看,一是价格(利率)决定基本上仍由政府行政管制,而不是市场定价,二是国有金融资本居绝对统治地位。
因而,中国市场化进程面临的突出矛盾在于如何加速和深化资本市场化,尽管利率控制开始有所放松,在银行体制改革上也取得了相当显著的进展。
与资本市场化相比较,我国土地要素市场化程度更低,包括城市土地和农村耕地,无论是在产权制度上,还是在交易制度上,无论是在价格决定上,还是在法律制度上,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条件还远远不具备。要素市场化发育的滞后,是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基本目标的改革进程深化的突出矛盾,从根本上制约着我国的市场化。
正由于上述改革本身的历史性变化,使得改革,无论是在改革的方式上、还是在改革的动力上,抑或是在改革的重点和范围上,都必须历史地深化。
警惕市场化的倒退
《经济参考报》:现在中国经济规模已经达到世界第二,国民收入也进入世界中等行列,那么当前我国市场化进程处于何种阶段?
刘伟:市场化进程远未完成。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和发展方式的转变的关键仍在于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导向展开的改革。
我国经济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成长为中等收入的发展中国家,即工业化进入中后期,城市化进入加速期。同时市场化和国际化以及信息化也将进入深化和关键期。在这一时期面临的最为根本的机遇是有可能再经若干年,比如十几年或二十几年的发展实现现代化目标。
从我国的发展现实来看,目前人均G D P已超过4000多美元,虽然尚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50%,但已由世界银行公布的1980年的196个国家和地区的第189位上升至2009年的207个国家和地区的第124位。
在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背景下,在现代化目标达到之前,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会在7-9%之间,以目前的水平看,只要年均增长率不低于6%,预计到2020年,我国经济将按不变价比2000年水平增长4倍,达到当代上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水平,即基本实现工业化和全面小康目标。到2030年我国经济将按不变价比2000年增长10倍。达到当代高收入发展中国家水平,即按当代国际标准,全面实现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为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中等发达国家奠定基础。
《经济参考报》:未来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是什么?
刘伟:进入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后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在于如何穿越"中等收入陷阱"。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一些发展中国家经过一段持续高速经济增长,克服了贫困陷阱达到中等收入发展中国家水平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出现长期停滞,在停滞的同时社会矛盾不断深化,最后导致严重的危机,从而使本来可能实现的现代化机遇丧失。如上世纪的拉美现象和东亚泡沫,以及现在正发生的中东、北非危机等。
导致"中等收入陷阱"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创新力不足。首先是技术创新不足,从而使得新的投资机会和新投资领域难以创造,使得投资需求不足,进而导致内需疲软,使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经济衰退、失业率升高。
更重要的是制度创新滞后,一方面是经济制度创新中的市场化滞后,大量的资源不是市场配置,而是政府行政性配置,使资源配置的市场竞争性效率降低;另一方面,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低下,使得政府所掌握的公共权力缺少民主和法制的约束,在市场化滞后政府掌握大量资源的条件下,企业要获得资源势必行贿于政府,而在民主和法制化滞后的条件下,政府权力缺乏约束,进而权钱交易的"寻租"行为就普遍起来。
这样,资源配置就不再按市场竞争效率原则进行,而是按"腐败指数"配置,既无效率,也无公平。此外,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使得收入分配两极分化严重,尤其是大部分社会成员难以公平合理地分享发展带来的利益,从而大大降低社会消费倾向,使消费需求的增长与经济增长严重脱节,在进一步加剧内需疲软经济停滞的同时,引发社会矛盾加深。
显然,我国要穿越"中等收入陷阱",重要的在于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一方面在经济体制上深入并完善市场化进程,努力提升市场化水平和质量;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上加快社会主义民主化、法制化速度,努力提升政治制度与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适应性;特别要协调好收入分配关系,兼顾效率与公平目标,控制收入分配差距,提高收入分配的合理性。收入分配既涉及公平,又影响效率。
就目前而言,深化市场化进程,在"择机退出"中,我们可以更积极更主动。
为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各国政府采取了战后空前强力的政府干预,虽然出于反危机需要,但要付出代价,对于发达国家或许更多的是政府扩大支出中的低效率和高通胀的损失,对于我国来说,或许就不仅如此,更重要的是可能产生市场化的倒退。
如果这种倒退是暂时的政策现象,或许还可以承受。但若长期化或制度化,则对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构成严重威胁,这种威胁会从根本上阻碍发展方式的转变,而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在于通过创新,使经济增长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量扩大转变为主要依靠效率提高,使竞争优势从主要依靠成本低廉转变为主要依靠技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