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跨境证监难题
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公司涉嫌财务欺诈的事件,仍在继续发展之中。从PCAOB的网站上公布的名单来看,位于中国境内、从事在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共有55家,其中包括“四大”在中国的注册机构。
在美国上市的中国概念公司涉嫌财务欺诈的事件,仍在继续发展之中。旧的问题没有了结,新的案例又开始涌现。
6月9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下称美国证交委)首次对投资通过反向收购(RTO)上市的公司发出风险警示。在一则“投资者公告”中,美国证交委警告投资者谨慎投资反向收购(RTO)的公司股票。
6月13日,美国证交委宣布,将启动针对中国智能照明(NYSE Amex: CIL)、中国世纪龙传媒(NYSE Amex: CDM)的诉讼程序。
6月15日,上海双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Nasdaq: CHBT)被纳斯达克停牌,原因是未能递交审计年报,以及独立会计事务所BDO Limited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严重的问题”。
今年3月以来,中国已有23家在美上市公司,因为各种披露纰漏、财务欺诈的问题,遭停牌或摘牌。而针对中国公司的做空行动也仍在继续。
6月16日,哈尔滨泰富电气有限公司(Harbin Electric Inc., Nasdaq: HRBN)成为了又一只遭美国做空者“香橼研究”(Citron Research)轰击的中国概念股。当日,随着香橼研究的报告人Andrew Left将其最新的研究结果发布于博客,哈尔滨泰富电气的股票应声下跌了51.19%,从14美元掉到6.98美元。
被做空的已不限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6月3日,浑水公司 (Muddy Water Research)发布报告,指责在加拿大多伦多上市的嘉汉林业(Sino-Forest,TSX:TRE.TO)财务造假。
嘉汉林业市值曾高达70亿美元,是被公开做空的中国公司中规模最大的,但截至6月21日,该公司市值蒸发已逾九成。
跨境监管前途未卜
面对愈演愈烈的中国公司欺诈事件,美国监管者会采取何种应对措施?《财经》记者于上周独家采访了美国证交委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下称PCAOB)。其中,美国证交委是一名高阶官员以证交委名义出面受访,PCAOB以书面形式回复《财经》记者的问题。
针对外国上市公司的潜在财务欺诈,美国证交委从去年夏天起就展开了调查。这项调查行动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向所有从事中国上市公司业务的审计师发出征询函,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
美国证交委还进一步解释了其在6月9日发布的警示公告:“投资者应该谨慎考虑是否要投资RTO公司。许多公司在反向收购之后,都不能或者只能勉强存活。而且,还出现了这些公司欺诈和违法的例子。因此,个人投资者应该做好彻底的调查之后,再作出投资此类公司的决定。”
那么,美国证交委是否会采取进一步的针对反向收购的监管对策呢?美国证交委表示:“近期出现的财务欺诈现象,不是仅限于通过反向收购到美国上市的公司。而杜绝财务欺诈的关键在于上市公司的最高层,他们是否有意愿严格守法,还是说对于弄虚作假毫无顾忌。”
大范围出现的中国在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与中美两国跨境监管的制度瓶颈有关。《财经》记者获悉,中美两国监管部门有望在数月内达成一份跨国监管协议,使得双方在对方境内享有同等的监管权。但是,前景仍旧不明朗。
安然事件之后,美国于2002年推出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101条授权设立了PCAOB。美国证交委规定,会计事务所只有在PCAOB注册登记后,才可以从事对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
美国证交委规定,PCAOB对在其名下注册的会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拥有管辖和监督权,PCAOB可对违规事务所予以行政处罚,包括吊销该事务所的注册资格、撤销审计师的营业执照。
然而实际情况是,PCAOB作为在美上市公司审计师的主要监管者,由于中国政府在管辖权方面的“主权”立场,无法监管和调查在PCAOB注册的、位于中国的会计事务所。
从PCAOB的网站上公布的名单来看,位于中国境内、从事在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共有55家,其中包括“四大”在中国的注册机构。
2011年4月6日,PCAOB主席James R. Doty在出席国会听证会时指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审计存在严重隐患。”他表示,PCAOB无法监督位于中国的会计公司,这是“保护投资者的缺口”。
那么,PCAOB是否会修改政策, 让不受管辖和监督的境外会计公司不得从事在美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中美双方在跨境监管方面的合作前景又将如何?
PCAOB表示,中美双方正在寻求达成一项治理跨境会计监督的双边合作协议,以监督从事美国上市业务的中国审计公司。在最近的中美战略和经济对话中,PCAOB与中国证监会都同意加快合作的步伐,包括展开协商程序和技术支持。
PCAOB告诉《财经》记者:“我们正在派遣美国证交委/PCAOB的代表团前往北京,与相关中国部门,就审计监督和跨境监管在技术上的、操作上的一些信息进行沟通。我们希望并且期待,未来能够展开监督在中国的审计公司的行动。”
PCAOB方面表示,如果与中国监管部门正在进行的协商失败,“我们也不得不寻求监管对策”。
事实上,PCAOB已经采取了行动。自去年10月以来,美国证交委以及PCAOB调整了不受管辖和监督的审计事务所的注册申请政策。
2010年10月7日,PCAOB发布了一项公告,对境外会计事务所的注册要求做了更新,未能满足监督和管辖条件的外国会计事务所,获得注册资格的机会变得微乎其微。
上述公告介绍了修改注册申请要求的背景:2004年至今,PCAOB并没有把不受管辖和监督作为一项驳回注册申请的理由。这个做法的前提是,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对PCAOB的调查予以配合,包括及时获取文件和证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仍旧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SEC启动调查
2011年6月9日,PCAOB否决了中磊(香港)会计事务所在PCAOB的注册申请,这个事件意义重大。
中磊(香港)于2010年11月递交了申请。今年3月29日,PCAOB初步决定不予批准中磊的注册申请,理由是:中磊公司注册地虽在香港,但其主要业务在中国大陆,而PCAOB无法监督业务位于中国大陆的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除了加强对会计事务所的监管,美国证交委已经正式开始调查涉嫌财务欺诈的公司。
美国证交委向《财经》记者介绍说,涉嫌财务违规的调查以美国证交委的执法部门为核心展开,但因为证券案件自身的复杂性以及取证的困难,以及通常涉及多项违法指控,所以从立案到结案耗时几年也不足为奇。
首先,美国证交委的执法部要从被调查公司或者个人获取证据材料和证词,面谈所有相关人士,包括高管、雇员、客户,以及第三方人士等,并要分析所有的证据材料和证词。
接着,在执法部向证交委提出启动诉讼程序的建议之前,有一个称为“Wells”的程序。
在这个环节,被调查对象会收到证交委执法部门的书面询问函(Wells Notice),他们在一定期间内可以提供无罪证据,以阻止启动诉讼程序。被调查对象可以递交书面回复,也可以与调查人员面谈。
第三步,是诉讼程序的启动,根据执法部门的建议,美国证交委提出针对公司或者个人的欺诈指控。
诉讼程序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联邦地区法院的诉讼,另一种是SEC行政法官的诉讼。这个时候,公司或者个人,以及相关的审计师,都会收到法院的传票。
审计师一方面要配合调查,提供审计底稿(work paper)和证言(testimony),另一方面,他们自身也可能成为被起诉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