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出台措施支持保障房建设
《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持保障房建设信贷规划,并根据符合条件的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优先安排、审批和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
为切实加强对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日前,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对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紧紧围绕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金融需求的实际,大力开发适合保障性住房建设特点的信贷产品,努力改善和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全省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发展。
《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支持保障房建设信贷规划,并根据符合条件的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优先安排、审批和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意见》还要求各银行机构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使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贷款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