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委员会对大银行的一级资本要求被定为9.5%
经过多方博弈,对大银行的额外资本要求终于确定。声明没有提及新规定涵盖哪些银行,但早前有分析师估计,受影响大型银行或多达30家,料新规定对汇丰、花旗及德意志银行等影响尤其严重。
经过多方博弈,对大银行的额外资本要求终于确定。《香港经济日报》报道称,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5日发表声明,将要求“大得不能倒”的银行,除了要遵守《巴塞尔协定3》规定的7%的一级核心资本充足比率的基本需求之外,还需保留2.5%资本作额外资本储备,即需保留9.5%核心一级资本以满足整体规定。
声明没有提及新规定涵盖哪些银行,但早前有分析师估计,受影响大型银行或多达30家,料新规定对汇丰、花旗及德意志银行等影响尤其严重。工银亚洲董事兼副总经理黄远辉认为,2.5%的额外核心资本充足比率增幅为市场预期下限,不会对银行业带来严重冲击,相信整体业界有能力满足新要求,但银行可能需在业务上减低高风险贷款,或增加核心资本,新规定可能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降低股本回报率。
巴塞尔委员会表示,受影响银行需按照其系统性风险多寡,遵守介乎1%-2.5%的额外资本要求,倘若某“大得不能倒”的银行未来对全球的系统性风险与日俱增,不排除会将此额外资本要求进一步调高至3.5%,以免某家银行对全球的影响力变得过分举足轻重,新的监管政策将于2016年初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