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促外贸扩大出口
针对进出口企业通常面临的货物出境问题,宫宴介绍,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据介绍,为加快口岸通关速度,方便出口货物通关放行,促进出口,检验检疫系统自2003年开始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
“能给企业带来好处、带来福音的好政策,企业一定要把握好和运用好,充分放大优惠政策的积极效应。 ”6月9日,在芜湖举办的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开放型经济政策业务(南片)宣讲班上,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副处长宫宴在授课时强调。
针对进出口企业通常面临的货物出境问题,宫宴介绍,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是:报检后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在报关时必须提供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海关凭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对产地和报关地相一致的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供报检人在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对产地和报关地不一致的货物,报检人应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专家强调,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重点问题,食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SPS协议规定,进口国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类、动植物的安全和健康,但同时不得构成对贸易的变相限制。我国的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管理是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管理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是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要求,也是国务院批准的行政许可项目。宫宴指出,通过对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实施对企业的全程管理和监督,在促进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对外贸易发展,保证进口食品安全,保护我国消费者和动植物健康,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据介绍,为加快口岸通关速度,方便出口货物通关放行,促进出口,检验检疫系统自2003年开始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所谓“绿色通道”是指对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截至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共发布了四次公告,全国共有2937家企业获准享受绿色通道制度。目前我省共有62家绿色通道企业。这62家企业都是省内较大规模出口创汇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先进并且运行正常,产品质量稳定,在国际市场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出口商品免验,是国家质检总局对符合条件的法定检验出口商品,实施出口免于检验、直接放行和免收相关费用的一项优惠政策;是国家授予出口企业最高的殊荣。从1991年至今,全国仅有100多家企业的出口商品获准出口免验。我省目前共有3家出口免验企业,分别是美菱电器、芜湖奇瑞和江汽集团。(记者 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