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FDI试点办法出台

2011-06-22 09:34 469

6月21日,央行公布了《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试点办法。央行明确指出,“境外参加银行应当追踪客户购售人民币后的资金流向,对新客户及金额较大的交易作更详细的审核,并应当注意监测异常交易。

  6月21日,央行公布了《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明确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试点办法。

  《通知》指出,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目前处于个案试点阶段。为了防范热钱流入,目前人民币外商直接投资业务试点对国家限制类和重点调控类项目暂不受理。

  用于新设立企业出资、并购境内企业(不含返程并购)、股权转让以及对现有企业进行增资、提供股东贷款,非金融类的人民币FDI项目在试点期间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展开。具体规定包括:

  首先,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结算银行,应向当地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提交个案试点书面申请以及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上述机构受理境内结算银行的业务申请后,经审核同意的,上报央行总行。

  接着,央行总行将召开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个案试点审议会议,对个案试点项目进行集中审议。对予以同意的个案申请,央行总行将批复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然后由这些分支机构向境内结算银行出具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备案通知书。

  最后,境内结算银行凭备案通知书为外国投资者或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并办理有关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同时,境内结算银行必须严格按照央行总行的批复,监督并记录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

  为了监控跨境资金的异常流动,《通知》还规定,参与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境外行,不能办理与内地企业无直接贸易往来支付的人民币购售业务。此外,境外参加银行只可为三个月内具有真实贸易支付需要的企业客户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如果企业客户在境外参加银行办理人民币购售后,必须在同一家银行完成购售相关的贸易支付。

  央行明确指出,“境外参加银行应当追踪客户购售人民币后的资金流向,对新客户及金额较大的交易作更详细的审核,并应当注意监测异常交易。”

  去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已经扩大到20个省(区、市)。今年1月,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ODI)试点启动,人民币投资海外已有规可循。 

0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 45节精品课,全景解读供应链金融科技风控与数据风控的深度剖析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08.29 17:33
  • 共 45 课时

火热 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台湾人民币结算清算业务提速 即时结算系统启用

2013-10-28 13:20
945

跨境人民币结算灰色业务调查 从贸易项变身“收购资金”

2013-07-30 10:58
721

四川凉山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实现零突破

2011-11-08 14:45
506

印刷企业积极争取用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

2011-08-31 14:06
522

中国将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和范围

2010-05-19 23:23
405

上海银行完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首单业务

2009-08-27 12:32
453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