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新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日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与新疆自治区商务厅就商务战略合作和上海市对口新疆喀什四县商务援疆任务,拓展新疆农特产品市场及其它领域的合作进行协商,并签订框架协议。双方本着“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通过两地商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发挥新疆和上海各自优势,加强两地企业间的联手互动,促进新疆商务事业跨越式发展。
本报讯日前,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与新疆自治区商务厅就商务战略合作和上海市对口新疆喀什四县商务援疆任务,拓展新疆农特产品市场及其它领域的合作进行协商,并签订框架协议。
双方本着“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通过两地商务部门的共同努力,发挥新疆和上海各自优势,加强两地企业间的联手互动,促进新疆商务事业跨越式发展。
根据协议,上海与新疆将加强商务战略合作。上海市商委将积极组织沪企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境内外重要展洽会,自治区商务厅将为沪新两地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并为沪企开拓中亚及俄罗斯、南亚、西亚等周边国际市场提供服务。上海市商务委也将支持新疆在沪建立农特产品展销大厅,并融合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等新型销售业态,大力推动自治区农特产品进入上海和国内外市场。此外,两地商务部门还将加强干部交流。
协议规定,上海还将加大对口支援喀什四县农特产品市场开拓力度。通过协助引进上海龙头企业,投资农特产品种植养殖、精深加工、包装分选、仓储物流等项目,逐步建立“产—运—销”网络;选择喀什四县改建的大型农贸市场与上海主要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开展合作,通过信息互通、管理提升和产品营销等方面对接,为四县农特产品进入上海市场营造绿色通道;支持新疆名优特农产品商标、品牌的培育,建立农特产品原产地保护、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体系,利用上海超市、销售专柜,逐步扩大新疆优质农特产品在上海的市场占有率;利用上海建设经济开发区方面的经验和优势,支持对口四县建立产业园区,大力发展依托当地优势农产品资源的加工业。(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