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八条”疏堵物流 路桥费能降吗?
张鸿 |2011-06-13 14:21422
上个月,央视财经频道推出的系列节目《聚焦物流顽症》在社会上引发巨大反响,不但行业关心,也引起政府部门高度关注。考虑到有一些地区通过高速公路来实现投融资平台,对于公路的这种属性,国家应给予进一步的明确,对公路收费经营的限制应有明确的要求,归还公路的公益属性。
上个月,央视财经频道推出的系列节目《聚焦物流顽症》在社会上引发巨大反响,不但行业关心,也引起政府部门高度关注。6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推出了推动物流业发展的8项配套措施,被业界称为物流业的“国八条”。
针对一些地方“收费高、乱收费”的现象,此次“国八条”特别提出要降低过路、过桥的收费,那么这个收费怎样降?又能够降到什么样的程度?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采访到业内相关人士,对此进行解读。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
降低路桥费需提上日程
降低过路过桥费抓住了物流顽症的症结之一,调查显示,物流企业过路过桥费的支出大概占到总成本的三分之一,这是非常高的。至于说要降到什么水平,那得考虑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我们也肯定它的历史性的作用。大概(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通第一条高速公路,到2000年左右,大概有1万多公里,现在已经是7万多公里了,这6万多公里就是通过这种模式产生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把如何降低过路过桥费提到议事日程上,这应该会有一些解决的方法。
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这“三乱”是物流行业的一个顽症。现在提出来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说明现在不便利,尤其罚款的问题。这些东西不治理,不仅仅是物流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多年以来,我们的车辆越加越长呢?主要就是“以罚代管”造成的。如果这样下去,那么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所以不该罚款的,绝对不能罚款,而且不能让罚款的人直接接触现金。只要政府下决心,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今日观察》评论员张鸿:
不该有的收费站都要取消
具体能够降到什么水平,我们可能很难知道。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我更愿意把它理解成降低过路过桥总的费用。因为这里面其实包含了一些不合理的和乱收的费用,我们可以先按照原来的标准严格执行,贷款还完的就不能再收了,因为燃油税开始收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地表示二级规模公路收费要逐步取消,那么现在“逐步”到哪儿了?是不是一个一个都取消了?
另外,不该罚的款,就别罚了。其实司机师傅最头疼的就是不该罚的款。我个人感觉,如果我们严格地执行现在的标准,这个费用就会降下来不少。
怎么治理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掐断有关部门对“三乱”的利益需求。比如有一个收费站要养40多个人,如果不罚款了,那费用谁来出?能不能把燃油税、车辆购置税等费用里的部分,用到这部分来。
还有,取消二级收费站,这些人就得下岗,那么这些人的就业谁来安排?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在我们看来,这要“一刀切”,这些不该有的收费站都要取消,但具体到一个个的收费站,具体到一个个的县以及市里,它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事情。最根本的是利益的分配。
中国物流学会理事张晓东:
归还公路的公益属性
针对不同公路的投资时效,不同的经济发展区域,应该思考研究过路过桥费的梯度降价方案及推进的时间表。对于解决就业和保证高速公路公司常态运营,就是要转变高速公路的经营发展方式,改变原来以路为依托来收费实现盈利,向多元化的经营发展方向转变。
从旅客方面来讲,利用它的服务社区、服务站,采取更多的增值服务;从货运的角度来讲,在过路过桥费增值的空间中,可以考虑依托服务区,开展一些甩挂运输服务以及物流的集散配送服务,对于高速公路所依托的公路枢纽设施,还可以拓展物流中心和物流园区的经营发展方式实现物流纵深的增值服务。
另外,考虑到有一些地区通过高速公路来实现投融资平台,对于公路的这种属性,国家应给予进一步的明确,对公路收费经营的限制应有明确的要求,归还公路的公益属性。
据央视财经频道
“国八条”具体内容摘录:
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
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三,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
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物流新技术自主研发,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研制,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
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
针对一些地方“收费高、乱收费”的现象,此次“国八条”特别提出要降低过路、过桥的收费,那么这个收费怎样降?又能够降到什么样的程度?央视财经频道第一时间采访到业内相关人士,对此进行解读。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
降低路桥费需提上日程
降低过路过桥费抓住了物流顽症的症结之一,调查显示,物流企业过路过桥费的支出大概占到总成本的三分之一,这是非常高的。至于说要降到什么水平,那得考虑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我们也肯定它的历史性的作用。大概(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通第一条高速公路,到2000年左右,大概有1万多公里,现在已经是7万多公里了,这6万多公里就是通过这种模式产生的,现在的问题是我们要把如何降低过路过桥费提到议事日程上,这应该会有一些解决的方法。
乱收费、乱罚款、乱设卡,这“三乱”是物流行业的一个顽症。现在提出来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说明现在不便利,尤其罚款的问题。这些东西不治理,不仅仅是物流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
为什么这么多年以来,我们的车辆越加越长呢?主要就是“以罚代管”造成的。如果这样下去,那么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所以不该罚款的,绝对不能罚款,而且不能让罚款的人直接接触现金。只要政府下决心,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今日观察》评论员张鸿:
不该有的收费站都要取消
具体能够降到什么水平,我们可能很难知道。降低过路过桥收费,我更愿意把它理解成降低过路过桥总的费用。因为这里面其实包含了一些不合理的和乱收的费用,我们可以先按照原来的标准严格执行,贷款还完的就不能再收了,因为燃油税开始收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地表示二级规模公路收费要逐步取消,那么现在“逐步”到哪儿了?是不是一个一个都取消了?
另外,不该罚的款,就别罚了。其实司机师傅最头疼的就是不该罚的款。我个人感觉,如果我们严格地执行现在的标准,这个费用就会降下来不少。
怎么治理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掐断有关部门对“三乱”的利益需求。比如有一个收费站要养40多个人,如果不罚款了,那费用谁来出?能不能把燃油税、车辆购置税等费用里的部分,用到这部分来。
还有,取消二级收费站,这些人就得下岗,那么这些人的就业谁来安排?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事情。在我们看来,这要“一刀切”,这些不该有的收费站都要取消,但具体到一个个的收费站,具体到一个个的县以及市里,它是一个特别复杂的事情。最根本的是利益的分配。
中国物流学会理事张晓东:
归还公路的公益属性
针对不同公路的投资时效,不同的经济发展区域,应该思考研究过路过桥费的梯度降价方案及推进的时间表。对于解决就业和保证高速公路公司常态运营,就是要转变高速公路的经营发展方式,改变原来以路为依托来收费实现盈利,向多元化的经营发展方向转变。
从旅客方面来讲,利用它的服务社区、服务站,采取更多的增值服务;从货运的角度来讲,在过路过桥费增值的空间中,可以考虑依托服务区,开展一些甩挂运输服务以及物流的集散配送服务,对于高速公路所依托的公路枢纽设施,还可以拓展物流中心和物流园区的经营发展方式实现物流纵深的增值服务。
另外,考虑到有一些地区通过高速公路来实现投融资平台,对于公路的这种属性,国家应给予进一步的明确,对公路收费经营的限制应有明确的要求,归还公路的公益属性。
据央视财经频道
“国八条”具体内容摘录:
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
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物流园区发展规划,对纳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用地给予重点保障;
三,要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强城市配送管理,解决城市中转配送难、配送货车停靠难等问题;
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
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物流新技术自主研发,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研制,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
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的投资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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