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学分析
中日韩自贸区或中日韩共同体构想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被日本、韩国学者提出来,只是当时中国对于进行贸易开放和自贸区谈判还处于摸索阶段,其贸易开放主要以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为主。
一、中日韩自贸区背景
中日韩自贸区或中日韩共同体构想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就被日本、韩国学者提出来,只是当时中国对于进行贸易开放和自贸区谈判还处于摸索阶段,其贸易开放主要以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为主。伴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提高,2001年开始由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DRC)、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KIEP)以及日本综合开发研究机构(NIRA)共同承担了中日韩联合研究项目,针对促进本地区贸易与投资、建立中日韩三国自贸区的宏观经济影响等问题进行民间研究。2002年11月,时任中国国家总理朱镕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的中日韩领导人会晤期间向日韩两国提出了建立中日韩自贸区的构想。2003年中日韩自贸区民间可行性研究小组分别基于一般均衡模型对中日韩自贸区的经济影响进行了模拟,其结论基本一致,即建立中日韩三国自贸区对推动三国经济增长、扩大对外贸易和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具有积极意义。其中通过建立中日韩自贸区能够带动中国GDP增长1.1-2.9%,推动日本GDP增长0.1-0.5%,推动韩国GDP增长2.5-3.1%。而中国能够获得46-64亿美元的总福利提高,日本获得67-74亿美元,韩国的福利提高最明显,共计114-263亿美元。基于该民间研究,200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期间,中国总理温家宝与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韩国总统卢武铉签署了《中韩日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以此为标志,中日韩自贸区构想开始进入官方视野。
中日韩自贸区官方可行性研究相对而言姗姗来迟,根据2009年10月三国领导人在北京峰会以及2009年10月25日在泰国华欣举行的三国经贸部长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日韩三国决定成立官产学联合研究委员会(JSC),对中日韩自贸区的可能战略影响、三国获得的经济利益等进行研究。2010年5月,中日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第一次会议在韩国首尔举行,三国就自贸区联合研究的基本议题设置、研究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货物贸易议题交换了意见。2010年9月,中日韩自贸区宫产学联合研究第二次会议在日本东京举行,三方就关税、非关税措施、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技术性贸易壁垒(TBT)等涉及货物贸易和经济合作领域的有关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中日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12月在中国山东威海举办,主要讨论了自贸区服务贸易与投资领域等有关议题。三国承诺将努力于2012年前完成中日韩自贸区联合研究,并努力完成三国投资协议谈判。
二、中日韩自贸区的成本收益分析
中日韩自贸区除了能够推动三国间的贸易、投资以及经济增长等传统经济收益外,它还对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起着独特的推动作用,因此中日韩自贸区还存在着非传统收益。作为东亚合作主要路径之一的东亚自贸区(东盟+3自贸区)自从2004年东盟+3经济部长会议提出以来,虽然于2005年至2009年间进行了两个阶段的民间可行性研究,并分别于2006年和2009年提出了相应的研究报告,但是这些年来以东亚自贸区为主的东亚合作进展并不顺利。2006年东亚自贸区研究报告提出希望在建成三个东盟+1的自贸区后,通过简化并统一中国东盟自贸区、韩国东盟自贸区以及日本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地规则等相关协议内容,将上述三个东盟+1自贸区合并成为东盟+3自贸区,即东亚自贸区。但是显示中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除了东盟自身经济一体化进程尚需时日外,东盟处于自身对东亚合作主导的考虑,对扩大东盟+1到东盟+3的积极性并不高,因为东盟十分担心在扩大自贸区的过程中其主导地位被进一步边缘化。除此以外,从技术角度考虑,以统一原产地规则为主要内容的贸易便利化也并非易事,近年来的操作表明其难度不亚于另一次自贸区谈判,这是因为原产地规则是自贸区协议内的核心内容,具有较高的歧视性,要改变原产地规则事实上是极其困难的。相应地,2009年的第二阶段东亚自贸区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了替代方案,即先推动达成中日韩自贸区,再以此为基础推动建立东亚自贸区。
这一替代方案的出炉,不仅是因为看到了统一三个东盟/1自贸区的难度,还在于中日韩自贸区本身所包含的经济、非经济收益会让中、日、韩三国更有推动成立中日韩自贸区的动力。根据中日韩民间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日韩自贸区不仅会推动上述三国经济增长,而且还有利于三国的生产要素得到更合理的配置,也有助于更好地处理三国间发生的贸易争端。无怪乎中日韩自贸区民间可行性研究小组对三国企业关于建立中日韩自贸区的调查问卷反应非常积极。该问卷显示,三国的大多数企业都赞成中日韩自贸区,其中中国企业持这一观点的比重最高,达85.4%;日本和韩国企业分别是78.7%和70.9%。至于谈判时间表问题,三国受访企业中70-80%认为,应该在三年内或尽早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而2008年亚洲开发银行组织的一次企业利用自贸区问卷调查中,计划利用中日韩自贸区的中国企业比例高达17.3%,是全部中国未达成的自贸区中工商界呼声最高的。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通过构筑中日韩自贸区,还有利于三国间加强经济联系、增进政治互信并有助于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不仅如此,推动中日韩自贸区及东亚自贸区对于亚洲经济的未来同样具有深远意义。根据亚洲开发银行对2009年亚洲出口贸易进行分解分析,约71.1%的产品最终流向欧美等域外市场,仅美国一国就占全部最终需求的23.9%,美国国内的巨大市场和消费能力成为了影响亚洲经济的重要因素。只要美国还是亚洲经济的主要最终需求市场,亚洲经济与美国经济“脱钩”就无从谈起,亚洲经济特别是东亚经济就不可能摆脱外部危机的扰动。目前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对中国或亚洲经济实现“再平衡”的要求的关键在于提高亚洲经济的内需,长期来看这种内需的提高有赖于域内大国如中国、印度的国民收入水平提高所伴随的消费力提高。但是中短期来看如果要再平衡,那么如何填补美国留下的需求缺口则关系到了亚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而以中日韩自贸区为代表的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为解决亚洲经济中期发展、适度摆脱美国需求并提高经济安全等问题提供了思路,因为以中日韩自贸区为核心的东亚自贸区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则可能填补美国需求留下的最终需求市场“空白”。
虽然中日韩自贸区意义重大,但是也面临着许多障碍,如果三国不能够克服这些障碍,那么中日韩自贸区甚至东亚自贸区等都将成为泡影。这些障碍中,以日本、韩国在农产品方面的贸易保护为首。由于日本、韩国两国的农业国际竞争力水平较低(2005年日本农产品RCA指数为0.05,韩国为0.13,中国为0.38;渔业日本为0.26、韩国为0.47、中国为1.44)仍然对国内农业实行保护,因此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必然会涉及削减农产品关税问题,但是上述两个国家农业团体对该问题的游说活动,使得政府在农产品市场准入方面的妥协变得异常困难,特别是日本的农林水产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其对外自贸区谈判的软肋。伴随着中国农产品出口日、韩的增加,关于农产品的贸易争端已经出现上升的势头,因此若要在该问题上取得较大进展确实很不容易。2011年日本若要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PP)谈判,就需要该国解决农产品市场开放问题,但是目前以增加消费税对该产业进行补偿的方式还存在较大争议,看不出有取得进展的可能性。
另一个方面就是中、日、韩三国在制造业方面开放的压力。根据相关研究,中国在纺织行业方面的优势明显,但在石化、钢铁、汽车方面存在着较明显劣势。因此如果进行自贸区谈判,石化、汽车等机械部门的开放问题成为能否取得谈判成功的关键,但是由于石油行业利益复杂,而且涉及经济安全问题,因此谈判的困难程度也是可想而知的。
再其次是投资协议。投资协议虽然独立于中日韩自贸区,但是根据近年来的发展,各国普遍签署比较全面的自贸区协议,即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的广义自贸区协议。而中日韩自贸区问题中,日韩两国比较关心中国是否能在投资问题上变得更加开放,即中国放宽日韩两国在中国进行投资的行业限制等。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辨证地看待,虽然放宽投资许可可能会冲击我国的某些部门利益,但是长期来看,竞争加剧会有效提高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该行业并不一定总是受损的;通过投资协议上一定程度的妥协,也可能推动日、韩两国在货物贸易协议上的积极性,这将在全局上推动完成一揽子中日韩自贸区协议。
最后有必要从中日韩三国自贸区战略角度分析一下中日韩自贸区的可行性。目前来看,中国对中日韩自贸区是比较积极推动的,而这也符合中国希望推动东亚自贸区的前提;韩国由于在中日韩自贸区中福利提高最多,因此该国一直对于推动三国自贸区积极性较高,愿意充当中日两国的“桥梁”,但是多年来进展缓慢,同时李明博政府主张积极的自贸区战略,因此该国将自贸区视野拓展到全球范围内,积极推动与重要国家或地区签署自贸区,因此在中日韩自贸区中的推动力有所下降。日本对中日韩自贸区的态度比较消极,一方面由于农林水产业确实制约了该国的自贸区进程,但是另一方面,该国从未将同中国签署自贸区纳入其中短期议程,这似乎可以理解为该国清楚一旦签署中日自贸区,那么中日韩自贸区甚至东亚自贸区都将迎刃而解,而这意味着让中国成为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主导的结果是日本不愿意看到的(这也是为什么日本政府提出了所谓的东盟+6自贸区,即CEPEA)。从这个角度看,中日韩自贸区的症结在于中日双边自贸区,因此从可行性和博弈的角度考虑,不妨以中韩自贸区先行,并以此推动中日自贸区的进程。
三、中韩自贸区的进展
中韩自贸区民间可行性研究始于2005年,由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韩国对外经济政策研究院主持进行了中韩自贸区的民间可行性研究。在顺利完成民间可行性研究后,时任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韩国外交通商部通商交涉本部长金铉宗于2006年11月举行会谈,双方同意于2007年初启动中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可行性研究。其后从2007年至2008年两年间,中韩两国就货物贸易、投资等问题先后进行了五次会议并取得了共识。
2010年5月中国国家总理温家宝与韩国总统李明博宣布结束中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并由双方经贸部长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商定,下一步将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为早日启动中韩自贸区谈判创造条件。根据中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报告,中韩自贸区会显著推动中韩两国的经贸发展,由此带来的竞争效应和规模经济等动态效应还会长期影响两国经济的发展。基于静态一般均衡模型计算,中韩自贸区将带动中国GDP增长0.395%,带动韩国GDP增长2.443%;基于资本积累的动态模型拟和结果更加乐观,中韩两国的GDP将分别增至0.584%和3.313%。另外,中韩自贸区还能推动两国的进出口贸易以及改善贸易条件。根据静态模型测算,中韩自贸区将带动中国出口增长3.537%,进口增长4.732%;带动韩国出口增长4.756%,进口增长5.152%。考虑到资本积累等动态因素,中韩自贸区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将带动中国出口增长3.733%,进口增长4.944%;带动韩国出口增长5.433%,进口增长5.858%。从贸易条件的变化来看,中韩自贸区使中韩两国的贸易条件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特别是韩国在贸易条件改善方面获益更大。中韩自贸区成立后,中国的贸易条件改善幅度将增长0.127-0.154%,而韩国贸易条件的改善幅度将增长0.939-1.237%,韩国的增长幅度远远高于中国。不仅如此,联合研究报告还指出中韩自贸区可以提高中韩两国在地区和多边谈判中的地位,而且也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即使中韩自贸区也面临着众多障碍:首先,虽然中韩两国的平均关税并不高,但是某些特定部门的关税还有相当的削减空间,在此情况下自贸区谈判可能涉及到对这些敏感部门的冲击,而这些敏感部门构成了部门自由化的阻碍。例如韩国的农业,一直是该国对外自贸区谈判的软肋,正是由于农产品开放问题导致韩国与美国的自贸区谈判过程极其艰难。其次,韩国的渔业、纺织、机械等行业相对于中国处于劣势,而这些劣势产业往往又是中小企业集中,吸纳低收入劳动者较多的行业,因此缔结中韩自贸区可能会招致这些受损群体的反对。例如根据大韩工商会议所2007年10月31日公布的调查,虽然大多数韩国企业支持中韩自贸区,但是他们却认为在时间选取方面韩国政府应该慎重考虑,对于推进中韩自贸区的恰当时机,主张六年后的企业占43.2%,主张四至五年的企业占21.3%,主张两到三年的企业占25.2%,主张一年内的企业占10.3%。再次,中国在石化、钢铁、电子、汽车、服务贸易和投资等方面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部门开放压力,因此开始自贸区谈判并不容易。最后,虽然中韩自贸区谈判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因素,但是它不可避免地还会受到政治等其他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东北亚安全局势对韩国民众的心理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因此目前看来启动中韩自贸区谈判困难也很大。
四、余论
事实上,任何自贸区的达成都需要谈判双方的相互让步和高度智慧,因此若要在目前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下,及早启动中韩自贸区谈判的话,需要双方政府和工商界的智慧和勇气,以及政府为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对落后部门进行改革的决心。在构筑中韩自贸区或其后的中日韩自贸区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对一些敏感部门的利益造成冲击,因此谈判发展出一套合适的部门开放时间表和相应的国内补偿机制,或许是谈判能否启动和取得成功的关键。从相互妥协的角度考虑,中国可能希望通过投资协议换取日韩在货物贸易方面的妥协,因此下一步自贸区研究的重点应该是投资协议和服务贸易的经济影响的评估,特别是定量分析方面需要加强。因为货物贸易开放的经济影响测算已经比较成熟,而且该方面中国的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强,而投资协议和服务贸易不仅难于测算,同时中国面临的开放压力非常大,因此上述两个方面有理由成为下一阶段研究的重点。
中韩自贸区先行并以此推动中日韩自贸区的进程只是为中日韩自贸区提供了一条新的实现路径,但是对中韩自贸区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因为虽然中韩自贸区对中韩两国的经贸关系、中日韩自贸区的实现,甚至东北亚地区的稳定与发展等都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除了中韩经贸关系外,其他的推动作用都是间接的,同时还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中日韩自贸区,如果日本继续对中日韩自贸区维持比较冷淡的态度,不与中国在自贸区问题上达成妥协,那么中日韩自贸区的未来仍将十分暗淡,而所谓的东亚自贸区等中期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将更加渺茫,因此对于中韩自贸区可能会对日本产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不宜过分高估。
中韩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协议应该是符合WTO规则的,同时应该尽可能减少敏感商品清单,尽量达成规范协议以便为随后的东亚自贸区谈判提供范本。值得注意的是,中日韩自贸区在原产地规则方面应该考虑率先采用选择性的原产地规则标准(CTC或RVC),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的跨国问卷调查,新加坡57.1%、菲律宾43.9%、韩国41.7%、泰国40.4%、中国36.2%以及日本28.6%的企业表示愿意使用选择性的原产地规则标准,因为这样可以避免汇率不稳定时期单一RVC可能造成的价值计算困难,使用时也为企业提供了经营便利。
最后,应该明确发展自由贸易区的目的仍然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并不是为了自由贸易区而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只是通过促进进出口贸易进而推动经济增长的工具手段之一。在目前美国积极推动TPP,东亚合作举步维艰的情况下,继续坚持中日韩自贸区固然重要,但是积极扩大内需才是中国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发展东亚自贸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贸易创造效应以维持对中国产品的需求,但是必须认识到日本、韩国的市场已经基本饱和,东盟的市场比较狭小,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最终出路唯有实现以内需为主的增长方式,方可实现经常项目基本平衡,避免在国际贸易领域经常受到指责和容易受到外部经济波动影响的不良局面。从中期内中国经济发展角度,发展自由贸易区与扩大内需两种手段都具有重要意义,应该是并行不悖的。对于扩大内需,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同时完善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措施以降低国民预防性储蓄;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以类似缔结自由贸易区的方式,将适度的竞争引入部分缺乏竞争的部门,在提高生产率的同时增加对产品的国内需求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