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记账不要钱 银行“送”储户5000元
录像显示,该名男子拿着银行卡和一沓钱来到柜台办理存储业务,柜台工作人员在办理完这笔业务后,竟然将钱款退给该名男子。工作人员把钱从柜台窗口送出后,这名男子先是愣了两秒钟,然后拿起存储单和钱款快步离开。通过调取该名男子在银行开卡时所留下的信息,工作人员拨通了这名男子的手机。
本是来存款,哪想工作人员一时失误只记账不要钱
存钱时,银行工作人员“送”你5000元,你会怎么做?
6月2日下午,沈阳盛京银行某支行在结账盘点时,发现钱款少了5000元。经过调阅全天监控录像,发现了一名中年男子很可疑。录像显示,该名男子拿着银行卡和一沓钱来到柜台办理存储业务,柜台工作人员在办理完这笔业务后,竟然将钱款退给该名男子。
工作人员把钱从柜台窗口送出后,这名男子先是愣了两秒钟,然后拿起存储单和钱款快步离开。
通过调取该名男子在银行开卡时所留下的信息,工作人员拨通了这名男子的手机。
没想到的是,对方接通后一再否认,“我不是你要找的那人!我不认识他”。
银行方面到男子户口所在地孤家子派出所报案。民警经过调取户籍信息,发现该名男子住在水一方。20时,民警赵锋、郝敬贤和银行工作人员找到了这名男子。
民警开门见山问道,“你认识这个银行的工作人员不?”这名男子先是愣了一下,“好象有点印象!”“你是不是去银行存了一笔钱?”“噢,噢,记起来了。我喝酒喝多了,我回家还合计呢,手头咋还多了5000块钱。”
民警表示,从录像看,事发时该名男子神态十分清醒。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这名男子如数退还5000元。 本报高级记者 王立军 实习生 马佳宁
如果不还涉嫌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侵占罪,形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