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修订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在4月底银监会出台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优化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扩大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在风险权重方面,宗良则分析认为,“细化风险权重分级将有利于引导银行做更多低风险权重的业务,优化银行资产分布。
银监会9日对外公布,正在起草修订《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其主导思想和有关政策精神均已体现在已经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目前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待征求意见稿定稿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在货币政策从紧、监管要求趋严的背景下,商业银行资本压力不言自明,监管层此举旨在适度缓解市场对于融资问题的担忧。
核心资本充足率标准或变
5月初公布的《指导意见》中曾设定了三个层次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一是三个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5%、6%和8%。二是引入逆周期超额资本要求,要求商业银行计提2.5%的留存超额资本,计提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三是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低于11.5%和10.5%。
而目前市场上流传开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对这三个层次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的规定与《指导意见》基本一致,只是额外明确了资本留存超额资本和逆周期超额资本应为核心一级资本。这样算来,系统重要性银行的核心资本要达到9.5%,其他银行的核心资本要求为8.5%。目前尚有一些银行与这一指标存在差距。
风险权重可能调整
同时,上述征求意见稿中对资产的风险权重做出一定调整。例如,银行同业资产的风险权重由以前的20%以下上调到20%-50%。而对于工商企业股权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权重均上调至最高的1250%。
高华证券在其最新发布的报告中称,如果这一风险权重得到证实,它将给银行资本金、宏观紧缩以及银行间流动性造成显著影响。例如同业资产资本金规模的提高将导致同业利率上升,不利于对那些存款业务实力薄弱的银行。
交银国际则测算,若征求意见稿真的实施,那静态观测,将产生至少4000 亿元左右的融资需求。国信证券则测算出,上市银行的资本缺口或将达到5850亿元。
银行无需“大补”
但是,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曾在《指导意见》出台时表示,目前国内主要银行已经达到了新监管标准,商业银行的资本缺口很小,无需大规模补充资本。
上述负责人说,从长期来看,为支持经济持续增长,银行信贷规模需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为持续达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面临资本补充需求,但将主要通过银行内部资本积累满足资本监管要求。且随着国内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新增融资需求不会对国内资本市场产生较大冲击。
目前,市场仍在揣测,资本充足率最终执行方案可能较目前流传的征求意见稿要求有所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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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5月20日《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世之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在努力推动当中。
昨日,银监会发布消息称,近日,按照已经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会正在起草修订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修订的主导思想和有关政策精神均已体现在上述《指导意见》中。据了解,上周五,银监会已经将该《办法》下发到商业银行,进行内部征求意见的过程。
对于《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市场的分析有截然不同的结论。有的分析认为《办法》过于苛刻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或带给银行以及市场不确定风险,也有分析认为,银行能够承受新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银监会表示,待《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定稿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影响不大。”银监会对于《办法》的起草修订如是表示。
新风险权重分级受关注
在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新的要求当中,对于风险权重新的分级,备受市场的关注。银监会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风险权重方面,主要还要参考巴塞尔协议Ⅱ与巴塞尔协议Ⅲ中的相关标准。
在4月底银监会出台的《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优化风险加权资产计算方法,扩大资本覆盖的风险范围。
有媒体报道称,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对信用风险权重体系进行修改,在100%的风险权重之上,又增加了150%等级别的风险权重,而最高的风险权重将达到1250%。
此前,就有消息显示,在风险权重方面,基础设施类贷款的风险权重由100%提高到110%,房地产贷款由100%提高到150%,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权重为100%~300%。除此之外,5年期公司贷款的风险权重从100%提升至150%,30年期公司贷款则从100%提高到300%。特定高风险资产组合的风险权重可根据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及信贷风险的变化提升至150%以上。
此外,信用卡未使用授信额度、政府投资的公用企业债权、不可随意撤销型的贷款承诺、评级B-以下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以及评级AA-级以上国家注册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债权等的风险权重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在资本充足率的管理当中,最重要的是看两个方面,一是资本金,二是风险权重。之前就明确了资本金的真正含义,比如将购买其他银行债券剔除出去,也就是为资本金挤出了水分。”中国银行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宗良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风险权重方面,宗良则分析认为,“细化风险权重分级将有利于引导银行做更多低风险权重的业务,优化银行资产分布。”
资本缺口或达5000亿以上
据了解,银行同业资产的风险权重由之前的0~20%,调整到20%~50%,非按揭类零售贷款由100%,下调到75%。在近日银监会出台的促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中,也提及将发行金融债的银行低于500万元的小企业信贷计为零售贷款类,其风险权重或参照巴塞尔协议Ⅲ调整为75%。
招商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罗毅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实际风险权重的细化,可以看出有政策引导调控的思路,让银行从过热的领域过渡到一些需要支持发展的领域。
据悉,在《办法》征求意见稿当中,规定拨备中只有超过贷款2.5%的部分才能计入附属资本,并明确了系统重要性银行1%的附加资本须为核心资本。
指导意见中对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分别不低于5%、6%和8%。引入2.5%的留存超额资本和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
国信证券测算,在不考虑开发贷风险权重调整的情况下,上市银行的资本缺口在4360亿左右,如果考虑,缺口将达到5850亿元。(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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