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特征及其防范
供应链金融是近年来风靡全球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与传统的授信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是银行与核心企业达成的,面向整个供应链所有成员的系统性融资安排。
供应链金融是近年来风靡全球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与传统的授信业务不同,供应链金融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是银行与核心企业达成的,面向整个供应链所有成员的系统性融资安排。“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出现及其迅速发展,其原因在于供应链融资具有“多赢”效果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一、供应链融资与传统授信业务的区别
供应链融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是在传统的授信业务基础上发展而来,但又与传统授信业务有显着区别,其主要特点表现为:
1、传统信贷业务注重申请授信企业自身经营状况,注重审查申请授信企业生产、经营、市场情况,银行基于企业的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状况对企业进行信贷支持;供应链融除保留传统授信业务的特点外,银行不仅跟单一的企业打交道,还跟整个供应链中的所有企业打交道,更注重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之间的合作关系的紧密程度和稳定程度,由于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贸易风险,即便单个企业达不到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银行就可以不只针对该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独立风险评估,而是对这笔业务进行授信,并促成整个交易的实现。供应链金融对整体贸易往来的评估会将更多中小企业纳入到银行的服务范围,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2、传统授信业务的还款来源依靠企业综合收入,不单纯对应单笔交易,借款人流动资产在形态规模上随着企业经营活动不断变化,银行难以有效监控。供应链金融借一笔,定一单,还一笔,自贷自偿,交易过程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相对封闭运行,具有还款来源自偿性,银行可跟踪管理,真正做到资金的封闭管理。
3、传统的银行授信业务风险特征不同,传统授信业务主要表现为融资主体本身的经营风险,风险比较单纯,供应链融资风险来源于核心企业及整个链条风险,根据供应链内部运作模式的不同其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也更加复杂。
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特点
由于供应链融资模式的特殊性,对银行来说,其风险也具有自身的特点。一般来说,供应链融资的风险通常源于以下这些因素:
1、交易合同的真实性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是资金的注入者,更关注整个供应链交易的风险,对风险的评估不再只是对借款主体的评估,更多是对交易进行评估,因此,交易合同真实性就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供应链健康运行的关键所在。银行对供应链企业的信贷支持是基于交易合同真实性和自偿性特征,一旦交易合同的真实性不存在,银行就会面临巨大的风险。
2、核心企业风险传递
供应链融资是银行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向整个供应链提供金融解决方案,实际上是将核心企业的融资能力转化为上下游企业的融资能力,提升上下游企业的信用级别。在这个过程中,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中小企业是信用捆绑关系。在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过程中,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风险,这种风险也必然会随着交易链条扩散到系统中的上下游企业,进而影响供应链金融的安全性。
3、没有完整信用体系支撑
供应链金融的基础是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紧密而又稳定的协作关系,而这种协作关系维系的关键是企业之间的信用。如果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缺乏可靠和稳定的信用关系,那么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也会加大。
4、立法滞后问题
供应链融资业务是一项业务创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业务模式多样,相对于传统业务其标准化程度较低。在信用捆绑、货物监管、资产处置、交易文本的确定等诸多方面涉及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现有法律很难完全覆盖,这也会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
5、操作风险
目前供应链金融业务自成业务系统,专业化程度较高,从业务准入评级到审批、贷后管理都有别于传统业务,此外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系统性业务不仅对核心企业及其供应链的运行有总体把握,还要熟悉行业特征、竞争模式、风险表现,因此该项业务对从业人员提出更高要求。而在实际工作中,商业银行对其内部管理大都沿用传统业务模式,存在各环节操作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业务发展。
三、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
供应链融资业务是商业银行近年来的一项重要的业务创新。要使这一创新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有效地控制创新所带来的风险。笔者认为,控制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严格市场准入,慎选核心企业。在供应链系统中,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企业的管理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别,不同行业之间差别更是显着。一些垄断程度较高的行业,上下游企业往往主要依靠市场确定采购、销售等交易行为,交易对象的随机性较大大,上下游企业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稳定程度都相对较低,这类供应链系统往往不适合采取供应链金融模式解决融资和金融服务问题。因此应建立科学的准入标准,严格供应链的准入,要求核心企业对上、下游客户有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与其上下游企业有相对稳定的交易历史,整个链条对核心企业有较高的依存度,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存在利益共享,这样才有利于银行对供应链进行信用捆绑。
2、设计与供应链融资需求相适应的授信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商业银行应主动与第三方企业进行合作使供应链的交易过程被第三方有效监控,确保交易合同真实,以利于规避操作风险;可以通过某些风险管理环节的业务外包来提高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如委托第三方物流监管,可以提高物流监管的有效性,目前国内多家商业银行与中铁物流、中远物流进行业务合作进行全流程货物监管,保证货物总价高于银行授信所要求最低价值,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也可以与一些相关机构合作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如一些银行与电子商务平台、政府扶持小企业担保部门合作,建立风险补偿金,一旦出现资金不能按期回收,可先由风险补偿金垫付,同时进行相应追偿。
3、加强贷后动态跟踪管理。供应链金融的特点是供应链条中各企业之间资金流与物流的结合,因此,根据业务的不同阶段做好货物流转、资金流向的监控、对于控制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至关重要。在保证货物流转与资金流转相适应的前提下,控制住现金流也就控制了还款来源,实现了业务自偿性。
4、建立动产、物权担保的评估评价体系,保证融资额度确定的科学性,避免过度授信。要做好行业、企业的风险预警及应急预案,通过产品、法律文件、资产控制等系列风险控制手段,做好风险缓释安排。
5、加强从事供应链融资业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好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审批后台人员培训,建立从业人员认证制度、持证上岗,培育一支营销和管理的专业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