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外汇分局力促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
杨继红 王大贤 |2011-06-09 10:57506
(记者杨继红 通讯员王大贤)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外汇局山西省分局印发《外汇管理支持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4条引导外汇管理部门和全省金融机构更好地促进山西省对外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鼓励和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特大型企业向中国外汇交易总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本报讯 (记者杨继红 通讯员王大贤)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外汇局山西省分局印发《外汇管理支持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24条引导外汇管理部门和全省金融机构更好地促进山西省对外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
《意见》主要包括:重点扶持全省不锈钢、农副产品、机电、电子、重工等领域一批重点进出口企业。允许货物贸易以人民币计价、外币结算,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贸易计价结算和人民币境外投资、境外发债、境外担保以及人民币境内直接投资。对有实际需求的企业适度提高收付汇基础比例,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为重点涉外企业提供 “外汇服务绿色通道”。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核定限额内,将境外公司资金向境内成员单位发放外汇贷款或贸易融资。在全省范围内简化富士康集团货到汇款项下进口付汇手续。简化出口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程序。允许我省境内机构将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对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申请短期外债指标,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缺口问题。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借债业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外汇领域金融创新,提升服务。鼓励企业积极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与人民币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出口信用保险等外汇工具规避风险,满足企业正常的避险需求。加快全省企业境外投资。允许境内企业为其境外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直接放款。鼓励企业以直接投资、收购、参股、兼并、控股获得海外资源开采权。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以人民币对外投资。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全省进行涉外信用保险业务。鼓励涉外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鼓励和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特大型企业向中国外汇交易总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意见》主要包括:重点扶持全省不锈钢、农副产品、机电、电子、重工等领域一批重点进出口企业。允许货物贸易以人民币计价、外币结算,积极推动跨境人民币贸易计价结算和人民币境外投资、境外发债、境外担保以及人民币境内直接投资。对有实际需求的企业适度提高收付汇基础比例,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为重点涉外企业提供 “外汇服务绿色通道”。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核定限额内,将境外公司资金向境内成员单位发放外汇贷款或贸易融资。在全省范围内简化富士康集团货到汇款项下进口付汇手续。简化出口企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程序。允许我省境内机构将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出口收入存放境外。对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可以申请短期外债指标,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缺口问题。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借债业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外汇领域金融创新,提升服务。鼓励企业积极运用远期结售汇、外汇与人民币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出口信用保险等外汇工具规避风险,满足企业正常的避险需求。加快全省企业境外投资。允许境内企业为其境外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直接放款。鼓励企业以直接投资、收购、参股、兼并、控股获得海外资源开采权。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以人民币对外投资。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全省进行涉外信用保险业务。鼓励涉外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鼓励和支持全省符合条件的特大型企业向中国外汇交易总中心申请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进行自营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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