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惯坏了银行的“牛脾气”?
下岗女工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取款时,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钱全部取出后,结果银行一下就多给了2.7万元现钞。(6月6日《扬子晚报》) 银行多付给储户2.7万元现钞,应该说是一起不小的责任事故,想必出错的银行及工作人员都成了热锅上的蚂蚁。重典之下,看谁还敢使出犯错有理的“牛脾气”。
下岗女工杜女士到南京市中央门一银行取款时,存折上仅有的3000元钱全部取出后,结果银行一下就多给了2.7万元现钞。然而杜女士多次赶到银行退款,却被银行赶出了银行。(6月6日《扬子晚报》)
银行多付给储户2.7万元现钞,应该说是一起不小的责任事故,想必出错的银行及工作人员都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谁料,事涉的南京市这家银行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更令人称奇的是,银行犯错有理,不仅拒收多付款,而且还多次将主动退款的储户赶出银行。试问,谁惯坏了银行的“牛脾气”?其拒收错付款的底气从何而来?
这问题不难解答。银行犯错有理,是垄断行业自身长期养尊处优惯了养成的一种坏脾气。其一,银行出了问题,自有人行、银监会什么的出面化解,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二,银行不差钱,捅出了再大的窟窿,自然有钱去摆平,因而工作人员根本不怕犯错;万一事情闹大了,就将责任推给“新手”,谁不允许新手犯几次错误呢?
更重要的是,银行犯错有理,缘于法规的容忍与默许。譬如,“钱请当面点清,离柜不认”的“行规”,只允许银行“违规出错”,不允许储户“不当得利”,人们都知道这是一个有悖法律的霸王条款,却没有哪个管理部门去指正与制止,任其成为几乎所有银行犯错有理的“保护伞”和“挡箭牌”。也就是说,不管银行对与错,责任都是储户的。可见,在如此“行规”之下,连傻子也可以进银行上班,因为其出了错,板子可以打在储户身上。
因此,要想维护公平交易,保障储户基本权益,首先必须承认“钱请当面点清,离柜不认”的对等性,废除“不当得利”。同时,金融管理部门应制定严厉的惩戒措施,对工作失误的银行及员工进行问责查处。比如,谁错付给杜女士2.7万元现钞,给予其等额、甚至加倍的罚款;再次出错,调离工作岗位。重典之下,看谁还敢使出犯错有理的“牛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