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十年 中国保险市场评析

郝演苏 |2011-06-08 11:27737

中国保监会最近多次提出要保险业提高综合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最基本内容就是防灾防损和健康生活指引。改制为中资保险公司之后,人保寿险迅速实现全国分支机构的布局,并且通过独特的产品及销售模式在随后的3年超常规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 郝演苏

  今年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0周年。这10年来,中国保险业也和其他行业一样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前行,客观评价保险业在“入世10年”的表现,对于更好地发挥保险职能、支持国家发展战略、参与政府社会管理、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保险市场 在开放过程中快速发展

  2010年底,中资保险公司业务收入从2001年的2,076亿元增长到13,893亿元,总资产从2001年的4,502亿元增长到47,860亿元,分别是“入世”前的6.7倍和9.8倍;外资保险公司业务收入从2001年的33亿元增长到634亿元,总资产从2001年的89亿元增长到2,621亿元,分别是入市以前的19倍和29.3倍。

  由于 “入世”之前外资保险公司的机构数量、业务收入和资产规模非常有限,从而形成其保险业务收入和总资产规模的增速大比例领先于中资保险公司的现象,并且表明外资保险公司是中国保险市场成长最快的群体。

  2010年底,在华经营的外资保险公司共计52家。按照保险业务收入计算,在上海、北京、广东和深圳这些开放较早,外资比较集中的地区,外资市场份额已经分别占到了17.9%、16.3%,8.2%和7.9%。从全国市场平均状况看,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01年的1.6%增长到2010年的4.4%,而中资保险公司在2010年的市场份额为95.6%。外资在中国保险市场所占份额最高的年份是2005年的6.29%。

  从2001年到2010年间,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收入和总资产规模的增速虽然较快,但在市场份额的表现上却走出了“凸字型”曲线。同时,截止2010年底,有25家中资保险公司在创建或发展过程中引进股份比例小于25%的境外资本,使外资平均占有25家参股中资保险公司的股份比例为17.7%,并且从这些快速成长的中资保险公司分享了丰厚的投资价值。

  无论10年间中外保险公司的市场表现如何,在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过程中,中国保险业实现了整体实力、体制机制、监管能力和服务能力的跨越,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已经成为中国保险业的重要特征。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重要的新兴保险市场。

  与此同时,“入世”对于中国保险业树立稳健经营的理念、创新销售模式、创新产品类型、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保险监管体系的建立等,具有重要的推进作用,保险已经成为支持国家经济发展、完善和谐社会建设和全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样,我国保险市场份额排在前4位的大型中资保险公司在境外上市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对于这4家引领保险市场发展方向的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理念的变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带动中资保险公司的进步与发展,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过去的10年里,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风险防范有效、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业已基本形成。

  中资保险行业 出现国际化乏力的现象

  中国经济在“入世”以后,对于国际贸易的依存度逐渐提高,目前已经接近70%,是全世界GDP总量较高的国家中对于国际贸易依存度最高的国家。由于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很多经济领域与国际贸易相关的业务发展迅速。但是,对于保险业而言,“入世”10年,全行业出现了国际化乏力的现象。

  众所周知,中国的保险业源于海上保险,新中国的保险业更是以支持国际贸易为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即使在“文革”的10年间,国内保险业务全面停办,但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海上保险业务一直在运营,并且由此奠定了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的话语权。

  但是,从“入世”后,由于我国中资财产保险公司更多关注国内市场,将技术含量较低的机动车辆保险作为重头业务,加上我国贸易体制改革,与国际贸易有关的海上保险业务随着我国进出口贸易的高速发展而出现萎缩。

  目前,全球海上保险市场规模约300亿美元,包括英日德美在内的海上保险大国占据约60%的份额。作为货物吞吐量世界第一的上海港,其航运保险却只占世界航运保险市场不到1%的份额,中资保险公司承保的全部国际航运保险业务也不足全球市场的3%,中资保险公司在财产保险领域技术含量较高的传统海上保险业务领域正在失去影响力。

  另一方面,虽然许多在华的外资财产保险公司仍然将海上保险业务作为主打业务,但是由于外资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规模有限,加上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仍然没有重视海上保险业务的迹象,我国保险业对于我国无形贸易的贡献率已经下滑到历史最低点。

  由于我国经济的超强成长力,我国经济总量已经位居全球第2位,我国经济正在从 “入世”初期的资本输入型转变为资本输出与资本输入并重的形态,而且资本输出的比重在我国的经济总量中逐步提升。

  资本输出的重要特征就是“走出去”。面对实体经济的“走出去”,金融服务业应当通过“走出去”支持我国资本在海外的投资与发展。目前,我国银行业已经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近2000家分支机构,并且以我国在海外发展的企业为主要客户。但是,中国保险业在“走出去”问题上动作迟缓,以国内市场需求较大为由尚未对于国家“走出去”发展战略引起足够的重视。

  目前,在海外的布局中资保险公司仅为个位数,忘记了保险业本身所具有的对于 “走出去”所具有的“保驾护航”作用。回顾历史,200年前英国人将保险这种服务模式带到中国正是为了保障其资本输出的需要。同样,目前在中国市场经营的外资财产保险公司无一不是为本国或地区在华资本的发展为其主要服务目标。因此,保险行业“国际化”乏力问题表明我国保险业缺乏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正确认识和深刻理解。

  中国保监会最近多次提出要保险业提高综合风险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的最基本内容就是防灾防损和健康生活指引。

  外资保险企业 发展面临“本土化”困境

  “本土化”并非是简单地融入当地市场,而且还包括当地市场对于外来投资者的支持态度和国民待遇的落实状况。由于相关制度的限制,在华外资法人实体的保险公司,事实上并没有享受与中资法人实体的保险公司一样的国民待遇。

  在财产保险市场,“交强险”条例以中资保险公司可以经营“交强险”的规定将外资拒之门外。尽管车险业务收入占据了财产保险市场超过75%的市场份额,但民众成为车险业务客户的主体之后,有关车险的诟病一直没有中断。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外资不能经营“交强险”,导致外资很难在商业车险市场上有所作为,民众事实上无法对于中资和外资的车险服务进行比较,车险市场的诟病也只能由中资保险公司承担。既然车险市场问题颇多,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开放“交强险”而将外资“拖下水”,看一看并借鉴一下外资是如何应对车险市场诸多问题的。

  在寿险市场,监管部门一直期望通过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保险服务的有序竞争打破大公司对于市场份额的控制,但是外资公司在批设分支机构过程中面临的制度障碍造成外资保险公司在市场拓展方面面临困难。

  由于在批设机构方面存在的制度限制,导致部分中外合资公司的中外股东们联手采取迂回发展政策,通过将外资股份比例降低到25%的大限以下,转制成为中资保险公司,并且迅速实现跨越式的增长。

  2005年11月,中国人保寿险正式营业,人保控股公司以51%的股权占了绝对控股地位,而其他3家股东是来自泰国盘谷银行、亚洲金融集团(控股)和日本住友生命,共占有49%的股权。 2006年,作为中外合资公司的人保寿险开业第一年的保费收入8.5亿元,寿险行业排名19位,资产规模21亿元。 2007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成功说服3家外资股东将外资股本降低至20%;当年实现保费收入43.6亿元,行业排名第9位,资产规模84亿元。

  改制为中资保险公司之后,人保寿险迅速实现全国分支机构的布局,并且通过独特的产品及销售模式在随后的3年超常规发展。 2010年,该公司保费收入845亿元,跃居行业第6位,同比增长60%,资产规模突破1860亿元,是近年来市场上业务发展最快、成长性最好的寿险公司。虽然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持有人保寿险的股份从29%下调到10%,但其最初的股权投资已经增值约65倍。

  因此,如果我国对于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相关限制性制度不进行调整,那么那些在中国市场恪守控股及大比例持股(超过25%)政策的外资股东,其股权的增值幅度将落后于那些“审时度势”以少于25%的比例参股中资保险公司的境外投资者。

  中资身份与外资身份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分类监管政策,事实上也是在考验外资对于中国市场的信心,外资必须在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或战略与财务投资者之间做出判断和选择。同样,监管当局也应当对于这种中外合资转中资“赚大钱”、中外合资“赚小钱”的现象予以关注,并试作一定的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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